关于本书(2/2)

仇玲也尝过网络情,那是她在很偶然的一天,她在聊天室碰见一个取名叫“花心男人”的网友,这个网名让仇玲的第一感觉就是“很酷”。

她想也许这个人并非像他所说的那样“花心”吧。

聊了不到几分种,仇玲就感到对方真是“情场高手”。

仇玲说,像她这样自视甚高的女人并非轻易就被俘虏的,但这个“花心男人”就有这种本领,让她“一见”就难以舍下。他一会儿英文,一会儿中文,字打得非常的快,而且特别幽默风趣。

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每一字都可以让他拉扯到与“性”相关的联想上去。

仇玲真是服了他。骨子里来讲,她希望遇到的男人不是那种纯洁处男式的“愣头青”,但那也不能过于经验老道,让人想起与别的女人在一起也不舒服,她觉得“花心男人”就属于她希望的那种“中间状态”的“理想男人”。

交谈了没几回合,双方都觉得有劲,留下了真实的电话、地址,并火烧火燎得到了“非见面不可的地步”。

于是,一个周末,仇玲买了张机票,飞到“花心男人”所在的沈阳市。

有一个光头站在出站口朝她笑,直觉告诉仇玲这个“酷”男人就是这次投奔的对象。

果然就是他。

仇玲问“为什么对我笑,你怎么知道要接的人就是我?”

“花心男人”说“这点本事都没有,你还会从广州飞到这里来吗?”

一见如故。

两人直接打了个的士,来到他的单身住宅。

没有更多的话语,“花心男人”直奔主题,简直是有些粗暴地“强奸她”,但是她喜欢。

而最令仇玲难过的是,她觉得自己竟真的爱上了这个“花心”的“杂种”!

然而,“花心男人”坦率地告诉她,当天晚上十二点,他要乘机去新加坡。如果有机会,他还会回来找她的。

气得仇玲当场真想给他一个耳光。但她忍住了。

毕竟她也不是小家子气的人。她从床上坐起来,说,“好吧,我们同时走吧。送了你后,我再回广州。”

这番大义之话,说得“花心男人”都很感动“真不应该挑动你来。”

仇玲惨然一笑,说,“来了也好嘛。知道了什么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花心男人’!”

从沈阳回来后,仇玲再也不敢轻易上网了。

她可以放任自己,但怕的是不小心动了“真情”,那样就太伤身体了,也太让自己瞧不起自己了。

仇玲的同事中,不少人有性伴侣。有时在带队时,团里的男性会一再“放钩”。不少女导游就频频地与一个又一个男团员周旋,得到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双丰收”。

但仇玲觉得将“工作与性”搅在一起没意思,而且男团员花言巧语的背后,让人有一种“卖的感觉”,“那样的话,与妓女又有什么差别呢?”

仇玲也曾到外边去找过“一夜情”,一是为了刺激,二是为了体验——“生命就是在体验中丰富”,这是她的人生哲学。

没想到,那家伙竟是个地地道道的“劫匪”,他不但劫了她的“色”,而且劫了她的“财”,气得她找了一伙人将那个家伙“修理得半死。”

从此,仇玲再也不敢去招惹那些“来历不明的人”,一怕陷入“麻烦”,二怕染上什么病,而自己的朋友则比较可信,这是她参加“性派对”游戏的直接导因。

仇玲毫不掩饰地说“在很孤独和空虚的时候,我常常放任自己的身体,但过后我得到的是更多的空虚,还有对人性的怀疑——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对谁动真情。”

“城市猎人”

有“城市猎人”之美名的项兵是属于那种一直想发财而机会不济的人。

项兵觉得自己总是比社会“慢半拍”。当年为了早日走上社会,他不听从老师的劝告,而轻松地上了一个中专。

可工作没过几年,昔日的中学同学一个个大学毕业了,分到了大城市,他不甘心在小城市守着一份不死不活的工作,就再次发愤,竟然又考上了大学。

读完本科,学校推荐他读研究生,他婉言谢绝,急急地到一个大一点的城市找了一份好一点的工作。

可是没过多久,风气又转了,本科生也不行了,研究生才吃香。加之单位效益越来越差,他眼看不妙,就再拼一回吧,好歹又考上了研究生。

毕业后,他在武汉一省直机关单位工作,就像刘震云写的《单位》里的那个小林一样,看起来好像也还不错,可是他看到昔日的同学们一个个“下海”,到广州、深圳等地“捞世界”,并个个“成了人物”,他也心动了,遂辞了职,来到惠州一家私营企业。

不久,他又辞了工作,自己搞了一个装潢公司,但生意一直不大如意,最多只能算是“吃喝不愁”罢了。

事业一再受挫,爱情像“垃圾股”一样总是提不起劲,心情的压抑无处发泄,甚至老是怀疑“人生究竟是为了什么”。到最后,他竟然想用“性”来“救赎自己”。

可是,以游戏对游戏,让“性”成为口香糖一样的消费品,如此“救赎”,怎能“超渡”人世间的“欲海”!

项兵在谈到“性派对”的游戏时说,“我对爱情没有信心,但是我需要性伴侣——就像口渴了的两个人找水喝一样,喝完水就走了。就这么简单。”

随机抽样调查

“性派对”的发源地是在美国。但近年来,这类游戏正在亚洲国家,特别是在日本、马来西亚和泰国等地盛行成风。

香港、澳门等地也是当仁不让的“重灾区”。

而以“追风逐浪”著称的中国大陆人对任何新生事物都有着“莫名的热情”,特别是广州、深圳和厦门等沿海城市的不少都市男女,他们正以“后进赶先进”的“斗志”,积极投身到这一“都市异类”的“性文化”热潮中来。

据连载《乐疯了——城市“遮阳部落”“性派对”大曝光》一书的香港某文化网站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台湾地区除外)共有各种类似“性派对活动小组”达二百六十多个,总人数最保守估计也在五千人以上,而且这个数字正以“星火燎原”之势在快速增加。

一个最明显的特征是,越来越多的年轻学生(其中年龄最小的竟是一个十四岁的初中女生)认同这种“性生活”方式,因此,参与者的平均年龄呈现大幅下降趋势。

在该网站随后进行的抽样调查中,虽然有百分之六十六的人认为“性派对”是“人类的堕落,是对文明的粗暴践踏”,但也有百分之十一的人认为,“对新生事物不能一锤子打死”,声称可以“走一步,看一步”,这些“温和派”还说“真理并非掌握在多数人手里”。

另外,有百分之十三的人说,“别人的事,只要不危及我们,随他们去闹吧”,还有百分之五的人竟然说,“每个人只对自己的身体负责。在治疗‘性病’的大小广告贴满城市的电线柱杆和街头巷尾的今天,如果‘性派对’能够取代嫖娼卖yin,那就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

最让人吃惊的是两个“极端态度”有百分之二点六左右的人认为“性派对”是“人类的耻辱”,并急吁各地公安有责任将“这些社会败类一网打尽,斩草除根”,否则,“国无章法,民无宁日”。

而另有百之二点四左右的人则认为“性派对”对“解除人性的压抑”、“恢复健全的人性”起到了“治疗性的作用”,“一个开放的社会应该允许、甚至扶助他们的存在”,让他们从“地下”走向“公开”。

其中有三个网友还大大咧咧地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那就是,请阿东或其他当事人到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或各省市地方台的名牌栏目去“现身说法”,以便使这一“群体性游戏”深入人心,普及得像“乒乓球‘国粹’一样”,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运动”。

然而,据网上坦承自己有过类似经历的男女在回答“每一次‘游戏’完成后的感受”这个问题时,竟有约八成女性和约半成男性承认在“放纵后并不能收获自己原先希望的快乐情绪”。

奇怪的是,这些人却无一例外不表示“尽管如此,但仍然乐此不疲,甚至盼望着这类‘派对’能够更加经常地举行。因为每一次都是希望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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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6)

“锄奸团”的愤怒

针对礼崩乐乱、世风日下的社会现状,特别是有关“性派对”的讨论在网络上传播得越来越炽热的时候,一个自称为“锄奸团”的组织在网络上“愤怒地”诞生了。

在连载《乐疯了——城市“遮阳部落”“性派对”大曝光》的香港文化网站上,日前贴出了这个组织的一纸“战斗檄文”,行文虽然有些偏激,但读来倒也痛快。不妨摘录如下——

《尚书大传》说,“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就是说,男女“乱交”或“滥交”就要受到“阉割”(对男的)和“幽闭”(对女的)的刑罚。

这当然是一种非常严厉的惩罚了。

因为,按照传统的伦理道德,父母给儿子一个健全的身体,身体“残破”就是对父母的不孝,割了生殖器更是最大的不孝。

俗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故此,自古以来,受过宫刑的人,总是把割下来的生殖器“用油炸透”,再用东西包好,放在器皿里,吊到偏远的房梁上,等到人死后再与尸体一起掩埋。

其寓意是这辈子虽然六根不全,但来世可望修个全身。

参加“性派对”活动的人较之“乱交”或“滥交”者更为可恶,因为这些人缺乏起码的道德感和“人之所以为人”的羞耻感,这是对人类文明的公然挑衅,是全社会的公敌!

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

“锄奸团”本是日本侵略中国期间,一批血气方刚的青年眼看祖国沦陷,便纷纷起来,利用各种途征和方式,对“民族背叛者”进行无情地打击所形成的正义组织。

我们借用这个名称表明社会道德已败坏到了国家民族存亡的紧要关头,因此,呼吁一切有识之士立即行动,将所有“性派对”参与者都视为“民族背叛者”,要对他们进行“阉割”和“幽闭”,把他们的生殖器割下来,“用油炸透”后,趋势喂狗,让他们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朋友们,常言道,无欲可以延年。和尚无欲,所以长寿。当爱滋病在每个人家门口探头探脑的时候,每个渴望生命的人,难道不应该警惕吗?

昆德拉说,“文化正在死去,死于过剩的生产中,文字的浩瀚堆积中,数量的疯狂增长中。”

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今天,连做爱都追求“派对”,追求数量,追求次数,而不讲质量和效果。人们夸耀和衡量的标准是数字而不是质量。如果说你一夜有五六次甚至更多的“性行为”,人们便认为你精力充沛,技术过硬。

还有什么比“这”——更为可悲的呢?

君不见当你在“享乐”的喧嚣嘈杂中放任欲望的时候,你的灵魂则失却了宁静的精神栖居和归依之所;当“虚无”战胜了“理想”并侵入人们心灵的时候,所有传统的价值信念都将进入末日的审判。

“如果你不想下地狱,你就洁身自好吧!”

“如果你希望社会安宁,你就起来战斗吧!”

裸露的灵魂“我们还有什么?”

这是一次撕裂,撕裂者将伤痛和血液隐藏在内心。

这是一种背叛,背叛者将欢乐和眼泪一同吞下。

“性派对”的行为者们看似开放,实则封闭。

开放的是他们的肉体,封闭的则是心灵。

他们不愿意与社会对话,也不愿接受社会规范,传统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被他们像撕手纸一样轻巧地撕掉了。

他们生活在假相中,以为他们的小群体就是比天空、河流和阳光更为辽阔的世界。

他们裸露着灵魂,裸露在自己虚构的梦中。

正如有人指出的这些人的灵魂分成了两半,一半是尼采式的“超人意志”,一半是卡夫卡式的“弱的天才”。

这种分裂的灵魂是“遮阳部落”的集体病症,它使意志失去涌动的力量,而个人的性格更显得乖张而飘浮。

这些人关注自己的钱包和自身的肉体,对神圣美好的东西不再信任,那种虔诚之心和美好情怀为狂妄之心和低俗之性所取代。

因为,灵魂本来最是隐藏在心灵深处的东西,现在却裸露出来了。这是无根的人所特有的表征。

无根也就是无信仰。这些人很少问一问自己“从何而来”、“要到哪去”和“为什么活着”。

大家只是匆匆地挣钱,花钱,寻求各种刺激。

用刺激的方式将麻木的大脑一遍又一遍地捶打。

越是这样,越是将本来应有“根蒂”都磨掉了。

然后,人就变得像浮萍一样飘来飘去,害怕死亡,害怕宁静,用匆匆的行为掩饰内心的恐慌。

“性派对”就是这种生活的写真。

这一群人总是在行动,用一个又一个行动来验证自己的存在。

他们原想用“性”来解放或救赎自己,没想到,有了形而下的“性爱”,反而迷失了形而上的“性灵”。

他们真的如自己所说的那样风流潇洒,没有顾虑吗?

他们是否扪心自问“我们还有什么?”老子、庄子“性派对”的膜拜祖宗

尽管老子、庄子的人生哲学与“性派对”行为乃风马牛不相及,但在“拜祖宗、写族谱”流行的今天,“遮阳部落”的事主们也不能免俗,他们竟然嫁桃移李,断章取义,挖空心思地将自己的老祖宗“认”到了老子、庄子头上。

他们振振有辞老祖宗们不是说“戚戚以至久生,百争、千年、万年,非吾所谓养”吗?

就是说,与其过上百年、千年、万年的清心寡欲的日子,还不如充分地享受它十年二十年的快活时光呢。

因此,人根本没有必要去树立什么理想,追求什么道德、功业,人生唯一值得追求的就是享受感官肉体之乐,这才是最好的超越死亡的办法。

他们又列举老祖宗们还说“丰屋美服,厚味姣色。有此四者,何求于外。”

也就是说,人生何求?住得好,穿得好,吃得好,玩得好。有了这四样东西,人生就足够了。

因此,他们坚决反对以身殉情、殉义、殉名、殉利,更不用说殉国和殉天下了。

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他们漂流身体,任诞狂放,不受社会规范约束,一切以“自我”为本位,呈现一种任性率真的镜像。

“任性率真”本是个体与社会相对立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既可以是人格的违众脱俗,矫矫不群,也可以是言行的不遵礼法,极端放纵。

最典型的是竹林名士和魏晋风度。

基于此种认识,“性派对”中的智囊们竟又将族谱下移到汉末戴良、孔融们的头上,说“任性率真”经过了这一拨前辈们的“点润”,至竹林名士旗下,已是盛极一时;而两晋士林更是推波助澜,将人生快活推至极臻。

然而,即使“遮阳部落”的族谱一直写下来,直到认王朔这些“玩主们”为“拜把子兄弟”,认卫慧这些“宝贝们”为“露乳房姐妹”,他们的行为仍然只是“地下式”的,他们的快乐也终究有一点“发霉的”气味。

没有阳光的生命能不苍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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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7)

精神卫生“性派对”的动态走势

“性派对”的动态走势由每个行为者的精神卫生决定的。

而精神卫生的表层恰与道德价值相接壤。

吊诡的是,这些“都市异类”口口声声要将“意义”、“道德”、“历史”和“价值”等大写名字从他们的字典里无情地“清理”出去,可骨子里,他们仍然踯躇于传统文化的边缘地带。

因为,作为衡量个体“冲动符码”的“价值”,它可以被解释为一种类化的、表示欲求与否的态度中的核心成分,并在长远的基础上引导行为细节指向优先于其它的目标。

一个人的价值系统一般包含有不同水平的价值,是动态性的,它依凭时势的波动设计出不同的定位测量指数。

“性派对”的核心字眼是“性”,这是个人价值系统测量指数的定位标签。

“派对”只是实现“性行为”的方式或手段,是过程,而不是目的。

从“手段”到“目的”的过程中,行为者的“态度”决定着享受“性”乐趣的精神向标。

而个人的“态度”是紧密与“价值”联系在一起的。

由于“性”的特定内容和它在人格建设的结构中具有比价值更为边缘的特质,而态度则是关于人、事物和情境的信念与情感的相对持久的组织结构,因此,“性派对”的行为态势使人倾向于以某一特定的方式做出隐秘反应。

就行为者而言,“性派对”反叛的鹄的是根深蒂固的权威主义。

权威主义作为中国超稳定结构的复杂的倾向模式,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倾向,标志着高度的惯例性、迷信、侵犯性、思想僵化,屈从于权威和其他特征。

与权威主义相对应的就是鲁迅先生所批评的“矮人主义”,这是形成国民劣根性的要因之一,它说明国人的心理态度不健康,精神卫生不洁净。

而心理态度与精神卫生紧密相关的三个词就是卑、妒、偏。

内部平衡失调和以偏见待人均属于精神不卫生的因素,是上述三个词的具体表征。

在传统的儒家文化中,孔子提出了一套保持精神卫生的原则,它包括“慎独”、“致中和”、“素位而立”、“存忠恕”,“行三达德一智、仁勇”。

精神卫生的要旨是,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性派对”的行为者之所以被视为生活在各自虚拟的镜相中,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已经实现了精神卫生的三大要旨,因而他们坚信自己的行为是健康的,是不应受到指责的。

“弱者的对抗”“性派对”的行为策略

“性派对”行为者的自欺,或者欺人,表现在他们虽然生活在大都市中,却沉湎于“小圈子”、“小团体”,对整个都市有一种“弱者的对抗”式的悲怆,同时,也是对高密度人口的不能容忍。

心理学家曾将人口密度分成两种指标一种是指每个居民所能利用的平均空间大小指标,它是与社会经济状态低下相联系的其他生活应激密切相关的;另一种(与人合住)和应激有关,意指应激的来源可能是人际关系冲突而非空间不足本身。

大都市多人共住的居民为了缓解生活在拥挤条件下所独有的应激反应极具弹性。

珍视传统的文化标准,人与人合作并和他人友好相处的人,遭遇到的冲突很小,精神病障碍也会少见。

然而,在拥挤住院处的居民如果采取个人主义、自以为是的价值观以及只为个人的快乐奋斗,则会遭到更多人际间的敌意与怀疑,也很可能产生身心病症和激越性抑郁。

“性派对”行为者既是对拥挤空间的抽身与回避,又是以高度的自觉和低调维持个人在社会中仍然受到应有尊重的虚荣心。

这恰恰反映出他们的高度“警惧”,并时时根据压力与自我强度来预测自己的精神卫生。

他们过着极端生活,却又显得与世无争,似乎将工作、学习或人际关系等所造成的紧张压力都通过“性派对”的方式统统化解了。

从心理学上分析,压力是应激的来源,而自我强度是抵御应激的缓冲因素,当内外压力超过自我强度时,就会发生精神卫生问题。

自我强度包括一个人对应激的耐受、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得到社会的支持。

一个奇特的现象是,大多数中国人,当相信自己的“不舒服”主要是由于心理方面的问题时,他们均趋于向家庭和友人寻求支持,而完全不寻求任何专业帮助,与西方文化大为迥异。

中国人的“都市综合症”主要表现在衰弱和疲劳、紧张和焦虑、睡眠不足、“空虚”、头痛等,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大多人实行各种自助措施。

当问题持续变得严重,而出现“空虚”这种情况,大家仍然求助于自己原来的社会网络,也就是他的朋友和家庭。

正是这些“病症”和社会境况,为“遮阳部落”赖以“生存”提供了“对抗道德指责”的凭藉。

同时,都市化社会里,住房短缺、移民、浪漫主义的爱情观、婚姻的易碎性、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以及妇女要求更大的独立性,为“遮阳部落”拓宽精神和物质的双重空间提供了原始动力。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自我控制、情感上的自我依赖和能经受挫折,这些常常被作为抵御应激和精神疾病的可能来源而加以鼓吹。

正如有人分析的那样,中国病人很少陈诉焦虑、抑郁和心理问题,有外国心理专家建议以“躯体化模式”来解决中国人如何对付不快乐的情感和情感性疾病。每当恶劣的情绪状态开始呈现,中国病人及其家属总是不加区别地用一些非专业化的名称称呼这些情感,通过缩小或者否认、分离和孤立表达,甚至以“躯体化”观念加以取代等方式将这些情感压抑下去。

“性派对”的行为者对“躯体化”的表达不是停留在口头或观念上,而是付诸行动,这是他们与目前百分之九十九的中国人的生活态度之分野。

这些人的行为诡秘和态度低调正是他们在强大的传统文化压力下所表现出来的应激策略。

“因缘文化”“性派对”的外在张力

中国人在谈到人与人以及人与物关系的境遇时,一个重要的归因或许体现在“因缘文化”的概念里。

“因缘”这一概念起源于佛教,认为人的一生因缘前定,都是命运或“无形之手”的有意安排,是受外部控制的。

作为一种稳定的外部因素,“因缘”有维持人际关系和谐的功能,它把关系的成败和人与人的境遇都归于非个人的神秘力量,本人或他人因而剔除了为后果承担责任的内疚感。

这样,“因缘”保护了当事人,保全了他的面子,也保全了别人的面子。它有助于当事人将“行为”合理化,减轻了自责和责备别人的情绪。

信仰因缘是一种心理防御机制,有益于精神卫生,但过分依赖这种信念就会妨碍人去主动应付现实,增加了人的惰性惯力。

因此,“因缘”也可看成是一种不稳定的因素,它会随个人或社会的努力而变化。

“性派对”的行为者对“因缘”二字有着持续的热情。每当参加“派对”而与人交往时,特别是接纳某对或某个新人为这个“特珠家庭”的成员时,大家就认为这是“有缘”。

同时,他们如果“派对成功”,双方都会觉得有缘,因而特别珍惜,共同营造出一个浪漫温馨的环境,解除了因为陌生而带给心灵的障碍。

如果有什么意外就说是没缘分,这样减轻了自责。

比方,如果派对的双方都在“一夜激情”后彼此都很满意,但又不可能在随后的日子里经常可以潇洒同居,他们就说“只有一夜的缘分”,不要强求;如果双方感觉不好,也是前世“孽缘”所致,是互欠的“债”,到这个时候才能“偿还”。

可以说,“因缘”二字像一根红线,有着强大的韧性、耐力和穿透力,它向每一个具有同等价值观的人伸出诱惑之手,并将每一个已经进入“城堡”的居民紧紧地拴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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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8)

羞耻感“性派对”制约之一

“性派对”有着强大的制约机制,这也是行为者不敢“胆大妄为”,而只能以“地下组织”面目出现的原因。

而其中制约之一,就是行为者受传统文化熏陶所早已形成的羞耻感。

这些“都市异类”在行为过程中,尽管极力不去想象别人的眼光、世俗的评说和道德的责难,但“羞耻”二字像yin霾,在午夜激情中仍然鬼影一样若隐若现。

这与西方那些“叛逆者”——比方“披头士”或嬉皮士们——形成显著的对照。后者可以当众在公园做爱,或脱光衣服在街上行走,而面无羞涩之感。

不能想象这种事会发生在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

可以说,东西化文化一个普遍性的差别正在于个体对“羞耻感”和“内疚感”的认识上。

中国社会向来是被说成是以羞耻感取向的。

其文化渊薮来源于两个因素孔子学说和人道主义。

孔夫子用人际取向来说明羞耻感——此一取向要求行为必须符合社会规范;他又用内心取向来说明内疚感——此一取向要求行为必须符合个人的理想。

孔夫子就是这样通过强调社会规范,强调以理想类型作为行为模式,而加强羞耻感的自我认同的。

“性派对”的行为者对“羞耻感”和“内疚感”的认同,主要反映在他们的矛盾心情上一方面,他们通过这种行为,实现了个人的理想,因而并不感到内疚;另一方面,这一行为并不符合社会规范,他们无法取得社会的认可,因为产生一种羞耻感。

而与此感觉相伴的则常常是心灵的内疚。

换言之,这个“特殊家庭”的成员想不羞耻和想不内疚是很难很难的,这无疑制约了他们的行为。

与此同时,中国文化中的人道主义极为重视和谐的人际关系,特别是大家庭内的和谐关系。社会化的控制经由家庭传递和制裁来实现全面整合的。

在这种背景下,羞耻感与内疚感的动力学就成了“病患家庭”的复杂混合物。

家庭,尤其是一家之长因有“家丑”而对外界会感到羞耻,而“患者”本人则不会。

这是典型的精神病变。

中国人对于“精神病”三字有着“谈虎色变”的内惧。

国外有学者指出,加于“精神病”的“污名”可能起源于家庭害怕遭到批评和受到玷辱所致。

“患者”对家庭的内疚,可能因为感觉自己的“病患”对家庭的声誉受损而引发的自责情绪;家庭的内疚则体现在对因对“患者”照顾不周或对祖先的疏忽而引发的挫折感。

显然,“性派对”行为者都不愿意被人视为“精神病”或所谓的“疯子”,他们能够用自己独特理解,保持家庭的内在和谐。

比方,如果夫妻双方都是这个部落的成员,为了有人照看孩子,他们就只能让一人轮流参加;要是两人都去,就必须请老一辈照看孩子,为此,他们必然得编造得体的“谎言”,让老人因为帮了他们而感到自豪,而不是因为帮了他们而感到可耻——如果你告诉老人说自己要去参加“性派对”,老人当然不会帮你,而且感觉你羞辱了这个家庭。

“态度症候群”“性派对”制约之二

中国人在决定他们行为的同时,总是附带别人对那些行为期待的反应。这是“态度症候群”的发光体,是第二个制约“性派对”行为的潜性闸门。

这种“症候群”的具体表征是个人行为总是具有与外界的期望或社会准则相一致的自觉趋势,它并非由于内部的愿望或家庭的整合,而是由于只有这样的协调统一,个人的行为才能受到社会的保护,自我才能作为社会网络的一个整合部分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传统的中国人关心他人对行为的反应大多表现在听从社会期望,具有从众心理,顾虑外界意见,尝试获得奖赏,以及维持和谐、在意印象、崇拜权威、注重评说和在一种社会情境中躲避惩罚、困窘、冲突、拒绝、嘲笑和报复等“失控症状”。

“性派对”的行为者不愿认同这种“传统的禁锢”,他们严格掌握“自己的身体”,拥有对自己身体的“任意使用权”,具有强烈的个人主义倾向。

一般而言,个人主义者更喜爱松散的社会结构,只关心自己及其直接的家庭对象。

它与集体主义相对峙,后者更喜爱严密的社会结构,在这个社会中,个人可以期望他们的亲戚、氏族和其他外在群体在忠诚的没有疑问的相互交换中获得照顾——这种集体主义与政治无关。

“性派对”行为者一方面标举个人主义的大旗,一方面又继续生活在集体主义的yin影中。这种矛盾心情和社会现实大大牵制了他们在“人性解放”的路上走得更快更远。

面子主义“性派对”制约之三

与“羞耻感”和“态度症候群”紧紧联系在一起、对“性派对”行为进行第三个制约的是“面子主义”。

一个有趣的事实是,“遮阳部落”的居民每次活动过后,他们都是互不联系,甚至无意中在路上相遇,都会装作不认识。

说到底,有一种“面子主义”在作怪。

“面子”就是一个人的“脸面”,它是个人自我道德是否完善、个人行为是否得到社会信任的测量仪。

失掉它,个人将在社会场域内不可能合适地行使正当职能。

“脸面”既是强化价值标准的社会证书,也是内化自我修炼的个人磁场。

它表明一个人在特定的群体接触中有获取别人认可的期望,因为别人的认可将是有效地实现个人价值的催化剂。

“面子”或“脸面”作为自我的一个意象,它是依照认可的社会属性而塑造的。

一个人“行为不端”被公诸于众,说明别人合谋给他的“面子”失效,结果他或她认为“面子”已经丢掉,从而感到“羞耻”和“陷入困境”。

对个人来说,“丢脸”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尤其是所谓的“道德面子”。

在当今人际道德受到高度质疑的静态社会里,要求一个人的言行与道德标准一致是保持他的地位、树立和维持他的威信非常重要的事情,这也是不少“性派对”事主们,由于自己的行为没有受到揭露而仍然享有别人的尊重和应有的威严之原因。

这种严峻现实反过来又刺激这些行为者以更加隐秘的方式继续实现他们的“不端行为”。

但这种“不端行为”的发生显然受到“面子”的严重制约。

因为,如果一个人被断定是由于无视道德标准而得到“利益”或“快乐”——不管这种说法是否真实或准确,他或她也都会被谴责为“不要脸”或“没有脸”。

这意味着行为者在社会集体中没有价值,无论个人的事业多么成功,他或她都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也反映他或她的所有努力都是白费心机。

更为重要的是,在中国,一个人通常属于一个群体,群体接受和反映个人的荣辱。

就是说,一个人“不要脸”也会被与他紧密联系的某个群体或个人指责为“不要脸”或“丢脸”。

因此,“性派对”行为者活动过后的“互不认识”不单是个人保护隐私的需要,也是为了维护这个特定群体“荣辱”的需要,即每个人都追求其成员的文化期望达到最大限度的统一。

也正因为此,在危机四伏的城市,“性派对”的行为者们像出笼的“老虎”,只能在“遮阳”的地方静悄悄地游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