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畏罪自杀(1/2)
许丹考虑到下一步非常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帮忙,牙一咬,忍住心底的恶心,仰起精致的脸蛋,吻上了男人的下巴。
吴为民受宠若惊之余,没有拒绝。
狭隘的空间,独处的男女,且又是女方主动,一切发生得是那样水到渠成……
那厢,书记和社长在码头附近寻了几遍,怎么也找不到人,急忙赶到革委会说明情况。革委会主任把他俩骂了个狗血淋头。
“你说你俩也是老干部了,咋连个姑娘都看不住?明知道她有问题,而且问题很大,难道连根麻绳都找不出吗?”
书记和社长被骂得老脸通红。这种事在雁栖公社实属第一次发生,哪里想到对方心眼那么多,居然半途开溜。
“还是知青呢,思想觉悟还没我媳妇高。”社长不满地嘀咕,“做错事要挨罚,这是连三岁娃儿都懂的事,她一个高中生,居然临阵脱逃,哪有半点知识分子的样儿……”
嘀咕归嘀咕,人到底是在他们手上搞丢的。
书记和社长当晚翻来覆去,一宿没睡好。
第二天,许丹失踪的消息还没传开,江对岸的码头又传来一则震撼人心的噩耗,说有个年轻姑娘昨儿晚上跳江了。
书记和社长闻言,心里一记咯噔,莫非是许丹?逃跑后走投无路跳江了?可她不是还有家人吗?他们一度以为她会跑回城里的家去,正准备联合县里去她家查呢。
随即想到,许丹是知青,和社员们不一样,知青是没有独立户口簿的,都是集体户口,有需要得打证明。出远门若是缺户口簿或介绍信,走不了那么远。加上革委会主任拨电话到许丹家所在的城区,证实她没有回过家,更相信昨儿晚上跳江的是她。
革委会尽义务、派人来江边打捞了两次。可偌大的雁栖江,大活人跳下去一刻钟之内救上来,都不见得还能活着,何况是晚上发生的,这会儿都下午了。尸体没浮上来,极有可能被冲到别地儿去了。
到第三天、第四天,依然没啥消息,这事儿就不了了之、算是揭过去了。
许丹家人得知闺女跳江自杀的消息,不是没有来宁和县闹。可这边拿出了证据,有胡家小俩口的证词、周新国为首的纠察队们的说辞、以及处于观察阶段的陈红军迫于压力不得不站出来作证,许家人没讨到任何好处,更别说赔偿。
因为就算跳江的事不发生,依这些证据,许丹也会被判几年牢狱。说难听点,没给她冠上一顶“畏罪自杀”的帽子已经很留情面了。
许丹父母神情悲戚地捧着闺女的“遗物”,和陈红军撕破脸返家,收到消息的吴阿香兴奋地跑回娘家捎口信:“阿弟呢?那知青畏罪自杀了!我就说那女的不是个好东西,这下他死心了吧?挑个日子,跟姐去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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