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不高兴的人(1/2)

林家老大林有福和老二林有贵在家务农,同时照顾老人,而老三林有才他在县城做生意。

除此之外,小姑林有杏已经嫁人,嫁的不远,婆家在二十里之外。

今天他们突然归来,自然是要吃一顿团圆饭的,所以张氏才让林大山去县城喊老三林有才回来。

“对了,你们晚上得住下,我得给你们收拾一个屋子出来。”

张氏这么说着飞速的下了坑,院子里传来喊声:“老大媳妇,你把东屋腾出来。”

“娘,东屋腾出去,我们两个住在哪儿啊?”王氏一脸懵逼的问道,给张氏气的不轻。咋胡什么啊,这个棒槌,让女儿听到了该多想了!

“住哪儿?自然是住你们本来的屋子里!”

张氏这么说,王氏的脸色就不好了,她本来的屋子给大儿子了。眼看着大儿子都要娶媳妇了,没个单独的屋子可不行啊。

“娘,那大郎娶媳妇怎么办?”王氏小声问道,张氏只看她一眼道:“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张氏转身就走,王氏咬牙,可是真跟婆婆对着干?她还真没那个胆气。

所以只能憋屈的去收拾东西,不过收拾东西的时候可没手软,屋子里但凡能用得上的东西都带走了,一点也没留下。

外面的争执宁茉听到了,林姨娘自然也听到了。她本出去说,她晚上不在这么住下,免得让娘为难,却被宁茉一把抓住了。

“娘,等等看不急,我们也住不了几天。”

宁茉这么说,林姨娘想想也是这个道理,这个娘家若是自己一天都住不下,还回来做什么呢。

“娘和你大嫂那个糊涂人就说不清楚,那西屋本来就是你住的,她这是得了便宜还不知足呢!大郎你还记得吧?你那个大侄子。”张氏唠叨的说道。

“我有印象,我走的时候,他才一岁多一点。”林姨娘这么说着心中一酸,眼泪差点就掉下来了。

“今年十七了,该娶媳妇了。所以你大哥和大嫂就暂时搬到西屋了。

我算计着开春给大郎和二郎他们盖两间房子,让他们以后娶媳妇住。你大嫂那个憨货,到现在都不明白,要给孙子们娶媳妇,不盖房子是不成的!”

林姨娘听到这话便点点头,不再多问什么,毕竟是嫂子和哥哥的事情,她也不好多问的。

“对了外祖母,我还没问您,您为何说我娘死了呢?”

这个话题让张氏的脸色一白,然后咬牙切齿的说道:“都怪那个狗官,就是将你带走的吴县令!”

这个故事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按着张氏的讲的内容,加上宁茉自己领悟的,这故事完整的结构其实很简单。

当年林姨娘因为相貌出色而被有心人惦记上了,这个人便是当时本地的父母官吴县令。

只是这个吴县令不是个好色之徒,而是有野心的家伙,他当年将林姨娘抓到之后没有留给自己,而是将她给献了出去。

只是根据林姨娘的记忆,当初她不是直接被送到了宁家的,而是经过了筛选和训练,最后才被送到了宁家的。

当初和她一起被带走的还有两个女子,她们一起经受训练,一起学习歌舞,最终她被送到了宁家,而那两人却不知道去向了。

后来为了断绝了林家找人的心思,这个吴县令也是个狠人,直接带了话说林姨娘死了。

没看到尸首,大家其实是不太相信的。可是一年一年过去了,大家也就好似默认了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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