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 卷六十三上 职官志第一上(三师、三公、九卿、东宫、三馆、内侍、加官)(1/2)
先皇建百官而牧万民,所以治平四海,安然宇内。皇秦承王命于成都(注曰:谓高帝称王),仓卒草创,遑谋制度,遂略立群官,以便时宜,设国相、大将军、前后左右四将军,以军统政耳。
既而高帝振威三辅,奉纂天符(注曰:谓称帝于长安),乃稍革官录,以司徒、司马、司空为三公。然时戎马生郊,兵戈日见,委命无常,迁转糜定,细枝末节,难得规章。
洎乎开阳十五年,天下混壹,海内一统,高帝乃敕有司厘订官品,以成国制。后东都历武、闵、宣、成诸帝(注曰:太宗、孝宗、光宗、穆宗也),革创改易,然纲总不变,今录皇秦东都官制于其下: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太师,秩万石(注曰:皇秦之俸,以谷计,半与谷,半以谷价与钱。万石者,月八百石;六千石者,月五百石;五千石者,月四百石;四千石者,月三百二十石;中二千石者,月二百石;二千石者,月一百六十石;比二千石者,月一百二十石;中千石者,月一百石;千石者,月九十石;比千石者,月八十石;中六百石者,月六十石;六百石者,月五十石;比六百石者,月四十石;中三百石者,月三十石;三百石者,月二十五石;比三百石者,月二十石;中二百石者,月十八石;二百石者,月十六石;比二百石者,月十五石;百石者,月十石),不常置,调理阴阳,匡辅天子。太傅,秩万石,不常置,职若太师;太保,秩万石,不常置,职若太师。
三公:太尉,秩万石,掌兵戎之事;司徒,秩万石,掌民政之事;司空,秩万石,掌兴工之事。三公不常置,有其才则设,无其才则空。十六年夏,以圣王为太尉,刘祁为司徒,耿靖为司空,此开国三公也。三公各设长史各二员,曰左右,皆中二千石;设掾属二员,二千石;主簿、祭酒,比二千石。
宗正,秩中二千石,掌皇家宗室事,有丞,秩中千石。有帝子、王公子、公主、外戚四司,每司设司丞,秩千石。
郎中令,秩中二千石,掌宫掖门禁,有丞,秩中千石;长史,秩千石;佐卫,秩六百石。
卫尉,秩中二千石,掌宫城禁军,有丞,秩中千石;长史,秩千石;佐卫,秩六百石。
司农,秩中二千石,掌农桑商贸,有丞,秩中千石。有仓廪、输均、平准、田植、桑麻、司畜六司,每司设司丞,秩千石。
太仆,秩中二千石,掌牧马之事。有丞,秩中千石。有战马、御马、运马、驿马四司,每司设司丞,秩千石。
廷尉,秩中二千石,掌审判刑罚。有丞,秩中千石;监,秩千石。
典客,秩中二千石,掌礼宾外夷。有丞,秩中千石,有远国、敌国、北狄、东夷、南蛮、西戎六司,每司设司丞,秩千石。光宗永弘元年撤,并其事入礼部。
奉常,秩中二千石,掌祭祀礼仪。有丞,秩中千石,有太礼、太乐、太医、太史四司,每司设司丞,秩千石。永弘元年撤,并其事入礼部。
少府,秩中二千石,掌山水湖泽。有丞,秩中千石,有山岭、沧海、湖泽、江河四司,每司设司丞,秩千石。永弘元年撤,并其事入工部。
都水,秩中二千石,掌江河渠坝,永弘元年设。有丞,秩中千石;监,千石。
清途,秩中二千石,掌往来交通,永弘元年设。有丞,秩中千石;监,千石。
巡监,秩中二千石,掌遣使巡察,永弘元年设。有丞,秩中千石;监,千石。
以上九卿,永弘元年撤三而立三,遂有新旧之别。
太子三师: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秩五千石,掌教辅国本,扶道储贰。
太子詹事,秩中二千石,总辅太子,率掌东宫。有中庶子,二千石;中舍人,中千石;洗马,千石;舍人,比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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