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通纪》卷22(1/2)
七年元月四日,姚徙所部先登,遂克洛阳,赵献畏罪,举家自焚,余众悉降伏。王乃诛伪太宰赵清以下凡七十九人,他有罪者,录付廷尉,依情决判。于是天下光复,还都洛阳。
二月,诸还都事罢(注曰:自临淄还都于洛阳),乃大加封赏:
晋王良为太尉,录尚书事,司隶校尉,给班剑三十人,入朝不趋、赞拜不名。
宋王宁为司徒,录尚书事,尚书台令,给班剑三十人,入朝不趋、赞拜不名。
唐王京为司空,录尚书事,中书台令,给班剑二十人,入朝不趋、赞拜不名。
以三王为三公,诏位在太子、诸王之上,言同旨诏,一如圣王、明王之辅高祖故事。
使持节、世袭荆州刺史、都督荆州诸兵事、嗣明王(注曰:明王刘停之脉,袭爵者为王,又以“明王”不能有二,以是称曰“嗣明王”)刘傥遥领尚书仆射,加邑二千户,并前共为一万二千户。听以子弟三人为县侯,各加邑五百户。余官如故
使持节、青州刺史、都督青州诸兵事、齐侯高冰进为齐国公,开府仪同三司,余官如故。
使持节、益州刺史、都督益州诸兵事、绵阳侯李晚成进为商国公,开府仪同三司,余官如故。
使持节、凉州刺史、都督凉州诸兵事、上邽侯尤齐贤进为曹国公,开府仪同三司,余官如故。
使持节、交州刺史、都督交州诸兵事、交趾侯迟正烈进为九真郡公,余官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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