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辩论(1/2)
“法不可废?不知前朝之法是否适用今日之世?”
正方的第二位辩手,提到了法律的时效性,反驳的很巧妙,云昊闻言挑了挑眉毛看了他一眼。
大恒云氏朝廷以来,废止了不少南宫氏大成朝廷的法。
改朝换代,新旧更迭,朝服形制和颜色都要和前朝有所区别,何况是法度?
自然是要改弦更张一番的。
留下那些公认不可缺少的,废止一些无关紧要的,填上新朝绝不容忍的……
“所谓有时,自然是执法之时遇到的特殊事情,君不见寻常百姓若遇到冤屈不平之事,有拦轿喊冤之俗,若依旧不能伸张正义,还可签万民书,进中都告御状,若都一例按法行事,不分是非黑白,不问轻重缓急,墨守成规,一成不变,此类冤屈应该如何洗雪?难道这些人就该蒙受冤狱之苦,甚至无辜枉死?”
台下众多学子都来自民间,有很多人就曾经亲见,甚至亲受过冤狱之苦,更有人对于那些贪官酷吏深恶痛绝。有冤无处诉,很多时候这是这个世界的现状,若有人一手遮天,那么“法不容情”将制造更多更大的冤案。
台下学子们议论纷纷,甚至有人开始义愤填膺,抨击官府和官僚,妄议朝廷之法是否合理。
梁轻看了眼手中的资料,楚州,李亦常,年二十二,曾就于读中都书院。
“法不责众,当有更多人承受冤屈,那么说明法非善法,这样的法亦可废之。”
从法律的时效性,到立法的合理性,台下的议论也开始转向。
“兄台不要一叶障目,指鹿为马,混淆黑白,兄台适才也说是冤狱,既是冤狱就可拨乱反正,县府有冤去州府,州府有冤去中都,若有冤屈逐级伸冤即可,洗雪冤屈靠的正是明正典刑,难道要靠人情勾连么?若因一人蒙受冤狱就可以任性妄为,如此受尽冤屈之人杀人放火可行?私设邢堂可行?揭竿而起可行?”
反方第二位,一出口就点出了李亦常的偷换概念。
说话的是一位年轻女子,此刻身着一身学生服,也难掩身姿曼妙,这也太壮观了!
瞧瞧台下那些迷恋的眼神?
啧啧,毫不掩饰的狂热和占有欲!
台上几个人就好多了,起码各个看起来定力十足,没有给她过多的眼神。
梁轻不自觉的低头看看自己,一抬头竟然撞见凌云的眼神,后者一脸戏谑之意。
梁轻一记眼刀射过去,凌云只觉得有两道小刀刺向自己的双眼,太过凌厉,险些就瞎了他的眼。
这就怒了?
凌云折扇一摆,遮住脸,偷偷乐了一回。
木梓沅?
年十八,来自楚州?
梁轻一个字都不信,不知为何,她觉得这个名字是假的,首先木这个姓氏,看着就像假的,单木无水,和南王的沐同音不同字,偏偏名字里又有水。
记得瀛洲有一条小河叫做沅江的。梁轻脑海里就直接反映出瀛洲。
这个梓沅?更像是一个化名。
和黎逊一样,黎逊名字为逊,但是人却桀骜不驯,也不谦虚。
梁轻狐疑之际,云昊去而复返,他是皇帝自然来去自由,旁人没有过问,他又回到台上,台下人对他的身份开始议论。
“那就是大恒皇帝?”
“我滴乖乖,原来皇帝真的在!”
“皇帝适才离开,不知有何要事?”
“皇帝也要吃喝拉撒,没准去吃点心了,或者去会美人了!”
“定是吃点心了,要会美人了才回来的!”
云昊的耳力,台下的声响自然能够感知,他也注意到侃侃而谈的木梓沅。
这女子的丰姿,倒是和梁轻有几分相似之处,都是众人瞩目之下行云流水,挥洒自如。
不同的是这女子行止没有梁轻坦荡,举手投足之间,似乎都是有意为之,缺乏浑然天成之感,有点东施效颦了,怎能和梁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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