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百慕大三角~~第十章 初见苏碧筠(1/2)
第一章 百慕大三角~~第十章 初见苏碧筠
卷一初至隋唐第一章百慕大三角
大隋大业十年初夏,杨琦一声月白长衫,站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宅院里,对着一颗院落中的老槐树敛眉静思,时不时摇头苦叹,倒像是一个名落孙山的举子,在归家后暗自颓唐。
杨琦这两天的反常让杨夫人卢氏非常奇怪,站在走廊里静静地看着自己的亲身独子,她觉得隐隐有些陌生,明明还是那个高挑清瘦的书生模样,还是那副俊秀地像个女孩儿的五官,偏偏神采气质完全不同,没有了往日的木讷、酸腐和倔强,倒是一双深邃的眼睛里透露出洞穿世事的犀利明快,简直像是变了一个人。
“莫非真的是那天滑到时脑袋磕伤了?过几日要找个大夫来看看。”卢氏自言自语地一通,摇摇头转身走了。
杨琦,十八岁,秀才功名,五年前应亡父被贬,举家随父从豪华热闹的长安城来到了沧州府,三年前时任沧州府正六品通判的父亲杨逸尘因伤寒症病故,临终遗言不愿归葬长安的杨氏祖坟,杨琦便陪着母亲在沧州郊外的父亲墓前结庐,守孝三年,今年年初恰巧孝期结束,正踌躇满志地准备今年中秋左右的秋试,岂料前连天在雨地里滑到,碰伤了后脑勺之后,就变得沉默寡言起来,对身周的一切都显得非常陌生,眼里带着强烈的排斥感。
此时院落里空空如也,杨琦正对着槐树喃喃自语“没想到百慕大三角海域的上空还真是平行世界的同道,我居然真的穿越了。”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应该是另一个、完全不应该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有着另外一个在那个时间声名显赫的名字龙一。
龙一,表明身份是清华大学文理双修的高材生,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考古学和经济学双料博士,暗地里还有个不为人知的身份,中国国家安全保护局特工组“龙组”组长,代号跟他的名字一样,就叫龙一。
他是个孤儿,自幼无父无母,在孤儿院的启蒙教育是被时任国家安全局局长的张自忠上将慧眼发掘,从小接受各方各面的训练和学习,成为了国内首屈一指的青年学术专家和多面顶级特工。
一个月前,他被派到美国洛杉矶参加一场有关古董的拍卖会,身份是负责鉴定真伪的专家,真实目的是想方设法拿回被引渡出国贩卖的顶级国宝——秦始皇传下的传国玉玺,这也是本次平拍卖会的压轴大戏。
最后两家洛杉矶的黑帮为这个玉玺大打出手,龙一在一片混乱之中“黄雀在后”,携带玉玺转进了早就准备好的跑车。
穷凶极恶的黑帮岂能放过这个所谓的学者?他们一路猛追,把龙一一路逼到了迈阿密的出海口。龙一无奈之下,驾驶一辆特工组早就准备好的长弓阿帕奇武装直升机飞向了被称为“死神领地”的百慕大三角海域,终于,黑帮的团伙没有再追,因为对于深知那地方恐怖的他们而言,这是个比十八层炼狱还可怕的生命。
龙一的直升机终于在百慕大三角的海域上空因为燃油不足而濒临坠机,他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潜水服,准备跳海之时,瞬时风云突变,一场飓风暴突然出现在原本平和的海面,而且向着他的直升机冲了过来。天空中更是传来一通闷雷,一连串地从头顶滚过。声音非常响,好像就在他脑袋顶上炸开似的。
龙一虽接受了无数的训练,但面对这可怕暴虐的大自然,一个普通人还是显得如尘埃一般的微不足道,他没有什么逆天改命的特异功能,很自然地在跳进海里的同时被卷入了飓风形成的洋流漩涡之中。
龙一虽然身体素质远优于常人,但也很快被这剧烈高速旋转的水流弄得头昏脑胀,他下意识地抬头瞧了一眼天空,这一望之下,吓了一跳,只见头顶数米高的水雾之中,裂开了一道五彩斑斓的裂缝!那裂缝如同一张巨嘴要将他吞噬,又象一只深邃的瞳眸,正冷冷地凝视着他!
龙一被这一幕深深镇住了,还没等他有所反应,嗖的一声,那裂缝射出一道光芒,将他吸了进去,随即,那裂缝合拢在一起,云雾翻滚中消散不见了,突如其来狂暴的飓风也随之渐渐消散,海面只飘着一些直升飞机坠毁的残骸,孤零零地随波逐流,像是在告诉人们这里曾经有过一场多么不可思议的灾难。
等到龙一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古朴的木板,手中竟还紧紧握住那装有传国玉玺的锦色玉盒。
他躺在想了很久,于接受了这个事实,看着铜镜里那张年轻了十年的脸,他开始相信平行世界的存在。随后,他近乎完美地接受并适应了老天交给他的新身份——杨琦。
第二天,杨琦通过假装脑袋受伤,忘掉了一下事情,向卢氏询问了所有有关这一世的信息,并从卢氏关切的眼神和问候中尝到了亲情的温馨。
杨琦知道了自己一切的家世背景,熟知历史的他更是知道了三年后天下大乱大隋灭亡的历史进程,此时,对着大槐树吐露心事的青年男子,正在考虑要怎样去对待这一次劫后余生。是碌碌无为淡然一世呢?还是文留后世武服天下呢?杨琦淡淡一笑,随遇而安的本性让他开始接受目前这种平和淡然的生活。
杨琦自小在长安城长大,所以在这沧州府倒也没什么朋友来往,这才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杨琦的烦恼。
当然,凡事总是有些例外。不知道林夏那丫头今天是不是还会来?杨琦心中刚刚才有了这个疑问,这不,说曹曹就到,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拎着一个盖着帆布的竹篮俏生生地走进了杨家大宅。她眉目清秀体态高挑,因为经常做家务的缘故,身材异于常人,不过15岁的年纪,就已经玲珑浮凹堪比成熟妇人。
这小家碧玉今天穿了件月白的襦衫,配上条淡蓝色的百花褶裙,倒和一身月白长衫的杨琦很搭。杨琦也是昨日从母亲卢氏口中得知,这女子家与杨家有着莫大的渊源。
此女姓林,因为是三伏天所生,所以名夏,父亲本是杨琦先父杨逸尘的书童杨安,自杨毅父亲被贬、家室凋零之后,家中的大小仆人已经被卢氏尽数遣走,那杨安也离开杨家,并改回本姓。林安(就是杨安,在幼时被买回杨家是改姓了杨)倒也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没有因为杨逸尘的贬官而疏远了杨家,这几天靠做小生意发迹的他时常到杨家走动接济。林夏的母亲与杨家渊源更深,是杨夫人卢氏从娘家陪嫁过来的贴身侍女,本是通房的大丫头,但杨琦父母情深,再加上家中也已有了子嗣,杨逸尘便做主将她许给了自己的贴身书童林安。
两年前林夏的母亲王氏病故,在临终前把独身女儿托付给了自幼一起长大的小姐——杨夫人卢氏,所以刚进来时,杨琦远远便可看到小妮子发髻上还带着守孝的白花,还有一年才过孝期。
林夏自幼便与卢氏亲厚,待这个杨家独子杨琦也是敬如亲兄,前两天听闻杨琦在街上被一辆马车碰着滑到摔伤,就急急忙忙赶了过来,所以杨琦在这个世界认识的第二个人就是她。
当得知杨琦因为后脑受伤失忆时,小妮子还伤心了一段时间,渐渐发现杨琦一切如常,没什么后遗症,倒也宽心很多,这两日更是频繁过来,给卢氏解闷,顺便带些吃的。
林夏的父亲做生意常年在外,把沧州特产的金丝蜜枣贩到长安一带去卖,因为曾经跟着杨琦的父亲在长安住了几十年,所以人脉较广,生意倒也做得很好。原本在这个时代,林夏这个年纪早该出阁嫁人了,可她因为重孝在身,依旧云英在家。
“琦哥哥,来尝一下夏儿做的桂花糕。”杨琦正思绪万千之际,耳边传来清丽少女如出谷黄莺般动人的声音。
杨琦苦笑着摇摇头,潜意识里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妹妹,倒也从心底里亲近起来。他前世是个孤儿,虽有生死相托的战友,可毕竟没有亲情滋润,所以有些冷漠。现在的他很知足,也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所以对这个小妮子是打心眼里宠溺的。
“都不小了,怎么还这么大大咧咧的?等明年守完了孝,看谁还敢娶你。”卢氏是个端庄文静的大家淑女,自然对这小妮子的大呼小叫非常不满,所以板着脸开口就是训斥。
林夏丝毫不为所动,没心没肺地笑了笑,拉着卢氏的胳膊撒娇道“不嫁就不嫁,让我一辈子陪着姨母。”林夏的生母虽只是卢氏的贴身丫鬟,但两人自小一起长大,情意深重,私下里早就姐妹相称,所以林夏喊卢氏姨母。
杨琦在一旁搭不上嘴,只好随口问了句“林叔什么时候回家?”
林夏把那樱桃小嘴一翘,嘟囔道“谁知道他?说是长安最近有什么诗会,很多才子佳人要办宴席,所以几天前急匆匆地收了一大车的枣儿跑长安去了。”
诗会?杨琦先是一愣,旋即会心一笑,最近这个饱读唐诗宋词的现代人,对方这些附庸风雅之辈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林夏看着杨琦脸上略带轻蔑的微笑,忽然想起了一些事情,揶揄地笑道“听说琦哥哥你这三年还在跟苏小姐互通音信,这次的七夕诗会可是她的莳花馆做东的,你要不要赶去长安捧捧场?”
很快,看着杨琦一脸的疑惑,小妮子才不好意思地摸摸头,道“我都忘了你失忆了呢。”接着,在杨琦一再的追问和卢氏温和的笑容中,林夏一五一十地把那个神秘的苏小姐告诉了杨琦。
卷一初至隋唐第二章莳花馆苏碧筠
等到小妮子一蹦一跳地回家后,杨琦才回到房中,无聊地翻了翻书桌前对着的四书五经,想起先前小妮子的一番话,不觉温和一笑。
“臭小子,原来你竟然敢背着你老爹喜欢一个青楼名妓。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满足你的心愿,帮你赎身,把她娶回来?”杨琦一番自言自语,其实是龙一对着已经死去的原本那个“杨琦”说的。
小妮子林夏口中的那个神秘的苏小姐,其实一点都不神秘,反而是市井之内老少皆知。此女姓苏,闺名碧筠,是长安城四大青楼之首的莳花馆的头牌花魁,却是个卖艺不卖身、出淤泥而不染的清倌人,更是为精通诗词歌赋晓善音律的大才女,长得闭月羞花不说,更是性子柔和恬淡与世无争,对每个人都很和气,没有那股子得势后的傲气。
这样一个古典审美学中近乎完美的女子,偏偏因为早年家道中落不幸沦入风尘,杨琦纵使是见惯了事实坎坷,却也还是为她一叹。
正当杨琦渐渐开始适应这古代生活时,离沧州千里之外的长安城却是另外一副气象。今日早朝,隋炀帝又因为东征高丽失败的事情大发脾气,再加上他乘龙舟下江南看琼花的建议被朝中群臣集体死谏,他气得大手一挥,早早就结束了朝会。
长安的市集并没有因为君王的坏心情而有所影响,还是一派繁华景象,看着这人声鼎沸的街道,谁能想到三年后会天下大乱呢?吏部侍郎李全此时刚刚回府,因为在朝时被隋炀帝一通大骂,他心情也是很差,偏偏有个不长眼的撞上了刚刚下轿的正二品大员。
“混账,你走路不长眼的吗?这么急匆匆地往哪儿去?你家少爷呢?”看清是自己儿子的贴身书童,李全忍不住开口就骂。
“老爷,对不起,是小的不长眼,才会冲撞了您的大驾。少爷、少爷他”那书童显然平时对这家主很是惧怕,此时说话唯唯诺诺,说到李府少爷李义时,更是吞吞吐吐的,似有难言之隐。
“你这么吞吞吐吐的干嘛?我问你你家少爷的?这个臭小子又跑哪儿去了?别以为前年中了秀才我就治不了他,今年的秋试他要是落了第,看我不收拾他。说,那小子跑哪儿去了?”
“少爷少爷他在莳花馆呢。”那书童一脸煞白地说道。
“混账东西,这临考在即,他不在家温习功课,整日里眠花宿柳,成何体统?定是被那溺爱儿子的妇道人家给惯出来的。”李全火气上来,不禁气得满脸通红。
“你自己在朝中受了委屈,一到家就大发脾气,还把一切都推到我和儿子身上,你这吏部侍郎,还真是好大的官威啊!小顺子,去把你家少爷叫回来,就说老爷要考他的功课。”随着一道温和却不是威信的女音从庭院后传来,一个一身绸缎满脸贵气的美妇人在两个婢女的陪同下施施然从后面的走道走了出来,正是这李府的女主人李夫人杨氏。
“哼!都是你惯出来的好儿子,整体里眠花宿柳溜狗养鸟,以为侥幸中了个乡试头名就自命不凡,早晚要名落孙山。”李全还在气头上,虽然二十年夫妻情深,但对爱妻溺爱儿子这件事他始终是非常不满的。
“哼!我生的儿子不用你管。你说儿子整日里眠花宿柳,你李大才子当年的韵事可比你儿子强上千百倍的,你要是看我们母子俩不顺心,我就跟义儿搬回娘家去,让你这孤老头子一个人在这儿乱发脾气,看谁还来受你的气。”杨氏丝毫不买账,马上争锋相对起来。按说古代女子身份低下,但作为朝廷的二品诰命夫人,再加上弘农杨氏嫡出大小姐的出身,杨氏确实有跟身为高官的丈夫平起平坐的资格。
李全无奈地摇摇头,道“孔老夫子说得对,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你就惯着你那个宝贝儿子吧,我不管了。”说完气得挥挥手,直奔书房去了。
杨氏很不买账地“哼”了一声,心中暗暗道要不是你当年不替我堂兄求情,我何必现在处处跟你怄气?原来,这杨氏是杨琦的姑母,杨琦的父亲杨逸尘幼年父母早逝,被叔父抚养长大,跟叔父的女儿杨氏关系亲厚,堪比亲生兄妹。当年杨逸尘拼死力谏炀帝东征,被暴怒的炀帝一气之下远贬沧州,从堂堂的正二品翰林学士兼监察御史变成了区区六品的州县通判,更致使他积怨成疾英年早逝。杨氏恨自己的夫君当时没有为堂兄求情,所以一直负气。
“娘,爹爹在哪儿呢?真的生气了?”很快,一个俊眉朗目的青年男子气喘吁吁地冲进门来,上气不接下气地道。
“你先缓缓,没事。你那父亲官威越来越大,我们莫去睬他。义儿,说说,你跑莳花馆去做什么?平日里你整体跟着花花鸟鸟作伴,可从不曾出入这烟花柳巷的。”杨氏伸手抚了抚儿子抖动的肩膀,一脸溺爱地说道。
“回禀娘亲,孩儿今日是应一个同窗的邀请,去参加一个小型的集会。那莳花馆在七夕那日要举办七夕诗会,孩儿受邀参加。”李义显然对这个母亲很是亲近,虽然口中尊敬有加,语气却是随意的,并不像见着老爹时那副唯唯诺诺。
“老头子,你听见了,我的儿子是那种眠花宿柳沉迷女色之人吗?你是不是嫌他中乡试头名的年纪比你小,所以你嫉妒了。”杨氏朝着儿子笑笑,转过脸对着书房的方向大声道。
“李义,你过来,我有话问你。“李侍郎此时火气已消,哪里会真的跟妻儿动真火?他的语气也变得随和起来。其实,生活中他本就是个随和的人,只是今日在朝堂之上实在憋屈罢了。
“哦!”李义应了一声,向着书房走去。
“你舅父的孝期今年已经过了,过两去接你舅母和表弟回长安住吧!正好你表弟也要参加秋试。唉!你舅父当年怨我没有劝谏陛下,我这也是没办法啊!他竟真的不再与我来往,真是”李全的声音很是低沉,充满了对往日的深深眷恋。他与杨琦的父亲是同榜进士,更是殿试三员之一,当年也是因为这同窗才结识了李义的母亲杨氏,有了这段美满姻缘。
李义点头答应,心中却浮现出那小他不过半岁的表弟倔强清瘦的身影。杨氏在门口听得一清二楚,等李义回头准备离开书房时,却见慈母眼中住泪涟涟,知道她是想起那个早逝的舅父,不觉也是悲从中来,将她拥进怀里安慰着。
“义儿,你带我一起去,我要亲自去给嫂嫂赔罪。”杨氏擦了擦眼泪,轻声道。
李义点点头,道“妈,我去准备准备,明日一早我们就动身。”
等到母子二人离开书房,李全也是一声叹气,接着自言自语道“子桓啊子桓,我不是有意负你的,你那倔强的脾气还是害了你啊!你泉下有知的话,定要保证琦儿秋试高中,让他能够继承你的一身正气,继续为江山社稷为天下百姓谋福祉。”杨琦的父亲杨逸尘自子桓,所以李全才有这样的称呼。
其实当年之事真的怪不得,那时炀帝东征决心已定,一心想着建功立业,用赫赫的武功来超越他父皇隋文帝杨坚的阴影,用来堵住全天下人关于他继位不正的评价。偏偏此时杨逸尘直言敢谏,而炀帝性格刚愎自用,最是听不得旁人劝谏,所以才不顾他是皇室旁支,将他远贬沧州。不久,隋朝军队在高丽吃败仗的消息传来,杨逸尘更加心灰意冷,郁郁不乐,这才病倒床榻英年早逝的。至于跟这个堂妹夫兼同窗好友割席断交的事,实在是杨逸尘害怕他们受到牵连而已,都是做给炀帝看看的。
正当李家人为了这些成年往事感慨叹息之际,忽然管家李商带着一个一身平民装的中年男子兴高采烈的走进府来,一边走还一边喊道“老爷,夫人,你们看我把谁带来了?”
刚刚回房的杨氏和李义都闻声走了出来,李全也走出了书房,定睛一看,却是当年大舅子杨逸尘身边的贴身书童,当然也就是前几日带着蜜枣来长安城贩卖的林安。
“见过大小姐和姑爷。”林安毕竟是跟着杨逸尘见过大世面的人,此时倒也不慌不忙。林安曾是杨家人,这叫法自然是以杨家人的身份叫了,即便杨氏早已出阁二十年,他还是一口一个大小姐。
“杨安,你怎么跑长安来了?你不是当年随着哥哥一起去了沧州吗?难道嫂嫂或是我那侄子出了什么事?”杨氏见是以前的老仆人,忙脱口而出。
林安只是摇头,才慢慢把杨家自杨逸尘过世后的所有事情一一道来,杨氏在一旁听说兄长遗下的一对妻儿过得还算平安,心中也就大大松了一口气。
“义儿啊,既然这样,那你明天跟着你林叔叔一起回去吧!”李全知道杨安改名林安之后,就对着李义说道。
林安赶忙挥手道“不不不,表少爷,这可万万担当不起。”
李全把胡子一翘,道“既然你跟琦儿也是叔侄相称,那义儿又有何不可?他本就跟琦儿是表兄弟。”
杨氏也在一旁打边鼓,李义倒是也没瞧不起这些市井商贩,一口一个林叔喊得倒也热忱,却叫林安有些局促不安。
第二天一大早,便由林安驾着马车沿着官道向着沧州府去了,车中坐着的自然是李义和杨氏母子,杨氏随身的那个丫鬟也跟着身边。
卷一初至隋唐第三章杨琦的人生哲学
正当林安带着李义和杨氏母子走在从长安到沧州的路上之时,杨琦也是一大早就起了床,吃完了早点后,正待在书房之中无所事事。虽然知道即将面临科举秋试,但是杨琦一点都不担心,毕竟他最大的能力就是记忆力超群。
以前在现代的时候,他每天清早都要换上一身运动衫,然后出去,到公园里跑两圈,这已经是他5岁那年被选进龙组就养成了好习惯,他的身体素质就在这潜移默化的晨跑中得到巨大提升,当然,太极也是必修课。
以前那些特种兵的搏击技巧和动作要领杨琦现在脑子里是一清二楚的,可是这个文弱书生的身子已经承担不起那么重负荷的锻炼,这也是杨琦至今仍旧很无奈的原因。
杨琦自从穿越以后,一直无法下定决心要在这个社会以怎样的身份立足。他原本生性淡泊,前世作为特工也实在是国家需要,命运使然而已。现在有机会让他过些平平淡淡的小日子,杨琦倒是很享受的,但是一想到几年之后隋末唐初的混战,杨琦就蹙起了眉头。他自己是无所谓的,还没有人能真正伤得了他这个未来人,问题是家中还有母亲,还有他已经接受的那份珍贵亲情,这就不容许他退缩了。
乱世人不如太平犬,等到真的天下大乱,人命如草芥,随风凋零,那些王侯将相哪个不是为了自己的霸业视百姓为寒风中肆意欺凌的衰草?千秋霸业的辉煌背后,都是累累白骨,是天下黎民的血汗。杨琦前世因为是个孤儿,自幼便有些自闭,性格虽不争强好胜但也非常冷漠,面对这些世间不平事都是恝然视之的,现在他心中有了亲情的羁绊,自然不能像以前那样洒脱随意。
感情,总是人生在世最大的羁绊,不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杨琦坐在书桌前深沉思考着这些有关人生哲学的问题,他的性格在穿越以后隐隐有了变化。现在他只是一介文弱书生,但投笔从戎的故事古已有之,他杨琦为何不可?
杨琦回头望了望床头的那个软枕,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枕后面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那是随着他一起穿越而来的传国玉玺,杨琦心中疑惑,这玉玺按道理应该在长安城的皇宫里,每日被一个大太监形影不离地看着才是,而他昨晚也仔细地研究考量,更参考了他书桌上的那堆古籍,发现这玉玺绝对是始皇帝传下的正品,这才让他更不敢肆意声张。
和氏璧是历史上著名的美玉,在它流传的数百年间,被奉为“价值连城”玉玺的“天下所共传之宝”。蔺相如一生的传奇都和这和氏璧息息相关。后秦始皇一统六国,这和氏璧终究还是被秦王所有。
始皇帝为了用“君权神授”的迷信思想禁锢天下万民以巩固他的统治,就特意广召全天下所有优秀玉工,将这价值连城的和氏璧雕琢成传国玉玺。玉玺保持了和氏璧应有的“蓝田白玉之王”的材质,呈正方体行,上方雕有螭虎钮(龙鱼凤鸟钮),下方刻有秦丞相李斯亲笔以大篆书写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这一切的信息,都和杨琦枕头下面那个玉盒中的那方玉玺完全吻合,这才是杨琦担忧的地方,毕竟现在是封建社会,而这东西就不再只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国宝这么简单,它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皇权和千秋万代的基业,而这一切,都是全天下英雄豪杰所眼红的。
怀璧其罪的道理,杨琦是懂的,现在的他,一介秀才,文弱书生,自然不会冒冒失失地把这有可能害了身家性命的东西让别人知道,即便是母亲卢氏,他也讳莫如深只字不提,倒不是怕她漏了口风,只是不想让老人家担心而已。
杨琦现在还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是否要刻意地去接近太原的唐国公李渊,毕竟按照历史的正常发展,这几年之后,天下就改姓李不姓杨了。杨琦虽然对弘农杨氏和杨隋王朝没什么归属感,但毕竟自己现在姓杨,这具躯体上流着的是弘农杨氏的血脉,虽只是旁系,但毕竟也是汉代大儒“关西孔子”杨震一脉所传的血亲同族。杨琦现在最想见的是李世民,现在的唐国公次子,今后“贞观之治”和盛世大唐的缔造者唐太宗,当然,凭他现在这个身份,李世民虽然礼贤下士,但也不会重视的。
杨琦想着是不是该找个机会出出名,扬名立万了或许到时候也只是顺势推舟的事情。当然,这些也不能刻意为之,杨琦这点还是清楚的,既来之则安之,一切随缘吧!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杨琦执笔以标准的宋徽宗瘦金体在宣纸上一蹴而就,然后就对着这幅字眉头深锁。这段话本是杨琦前世最喜欢的小说《悟空传》中的名言,天地神佛代指某种世俗势力,某种强行的、扭曲的规则,而说出这话的人,就誓要打破这种禁锢,但是这个过程是曲折的,是困难的,但是也是能激发斗志的,而这句话,就是在那种斗志激发的时候所发出的宣言。
杨琦现在被这心血来潮的一段话弄得有些豪情万丈了,或许他真的不适合做个平和淡然的普通文人,现在只是对这个社会有些不熟悉,心里也隐隐有些本能地抗拒,等到他真正完全接受了自己穿越回1500年前这个事实,真正接受了“杨琦”这个新的身份,他就会穷尽毕生的努力,在历史的黄卷上留下一个辉煌的注脚。
秋闱科举是文人最容易出名上位的地方,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本是全天下读书人的共同夙愿,杨琦终于决定要在秋闱科考中一展身手,只为他这个莫名穿越的文弱秀才不再只是历史潮流之中的匆匆过客。
当时的明经、进士两科考试的内容主要是策问。策问即出一些有关时事政务、经义等方面问题,由士子做答,这时候的科举的考试内容还比较少,朝廷也只是意在选拔一些能够及时为朝廷出力的优秀人才,因此科举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还不够大。这些对于穿越者杨琦而言,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小事而已,毕竟多了1500多年的阅历在那里,他看问题的眼光远见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能比的。
杨琦的考虑在于现在的皇帝杨广是否有容人雅量,这点很重要,若是碰上了忌才妒能的曹孟德之流,那还不如韬光养晦,毕竟木秀于林,风比吹之。杨琦作为一个拥有现代人灵魂的古代人,在对待很多事物的看法上特别是一些封建礼教的繁文缛节上,确实无法跟古代那些腐儒沟通,这也是杨琦所担心的问题,他怕到时候他的观点见识太过于惊世骇俗,反而会起到反面的效果。
是一步登天拼力一搏,还是墨守陈规按部就班?杨琦现在仍在考虑,总觉得身边缺那么一两个有经验的人给自己指引一条康庄大道。有一点事肯定的,在没有取得一定的资本和实权的前提下,杨琦要洗涤和推翻这个封建社会的历史烙印的想法只能是空想。
贵贱森严的等级制度,至高无上的封建皇权,男贵女贱的世俗眼光,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压在杨琦身上的大石头,是杨琦一心想要将之烟消云散的“诸佛”。一个现代人,凭一己之力去对抗这个社会层层面面的势力,去推动人类文明进程的脚步,这确实有些天方夜谭,杨琦想了想,又无奈地笑了笑,这“民主”二字对于这个社会的人来说确实是无稽之谈,他们一定会将他看成是怪物疯子,甚至会像当年宗教裁判所对付布鲁诺那样对他这样所谓蛊惑人心的异端分子处以极刑。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杨琦知道这只能慢慢来,杨琦开始尊重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开始学着去放下前世的那些观念和看法,试着让自己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隋朝秀才,这些需要适应的过程,杨琦现在所需要的,仅仅只是时间而已。
如果无法改变社会,那么就得学着去适应社会,而这也是一种能力。杨琦明白这一点,决定出去走走,因为如果再待在这个屋里胡思乱想,他可能自己都会认为自己是个疯子,这需要强大的自制力。杨琦出门前,还特意带了一些碎银子,出门带点小钱的习惯,也是他前世养成的。
初夏的沧州,正是万物繁盛的好时机,没有三伏天的骄阳似火,也没有四九寒冬的刺骨寒风,出去郊外踏青,倒也确实不是为一个调节心境的好主意。
杨琦并没有往市中心的集会走,只是出了城外,选了个人迹罕至的小路,随意地踱着步子。走在林间的小径上,呼吸着这个世界没有被丝毫现代化工所污染的新鲜空气,杨琦一下子就豁然开朗了,眉间蹙着的愁绪也随着缕缕清风散去。这古代的自然坏境就是好,杨琦前世就算是受伤了在顶级疗养院休整的时候,也没有觉得大自然是如此迷人。
这些,是杨琦发现的这个世界的第二个好处,第一个当然是弥足珍贵的亲情了。杨琦开始学着缩小缺点放大优点,他越来越像个地地道道的隋朝秀才了,不论是言行举止还是待人接物,这些都在这个大坏境中潜移默化地悄悄改变。
卷一初至隋唐第四章林间轶事
杨琦走着走着,就开始习惯性地慢跑起来,外人看来,他一身读书人的长衫,却以现代人双手端胸的姿势慢跑,确实有些惊世骇俗,还好,这条林间小道一般没有人走,偶尔有一两个砍柴的柴夫挑着一担子柴火从山下下来,杨琦也是十分友好地点点头,弄得别人像是看见了怪物似的,有些不知所措。
“二哥,你看,那人真有意思,一大清早的不好好待在院子里晨读准备科考,居然跑到这荒郊野岭来跑步,还穿着长衫,你说这书生是不是有点怪啊?”一道清丽中不是英气的女音忽然才左侧的林间传来,杨琦听得一清二楚,却也只是微微一笑,丝毫没有在意。
“三妹不许无礼,这位公子肯定是有他自己的打算的,你这样妄自任意评判他人,是对别人不尊重的。”女音刚落,一道很有磁性的男中音也从左侧林间传出,温和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杨琦微微一愣,这个社会居然还有人懂得尊重人权?这个男子绝非泛泛之辈。杨琦本能地停下,把头转向了声源所在地——左侧林间。
没多久,一男一女两人各自牵着两匹上等白马从树林里走了出来,杨琦看得不甚清楚,只觉得两人年纪与自己差不多,可身上却流露着与身居来的贵气,再看装束,都是上等的绸缎锦衣,走路时步伐沉稳呼吸稳定,一看便知是身负武艺之人,杨琦断定此二人绝非普通人家出身。
杨琦正想先打个招呼,却是那男子已遥遥发问“这位仁兄,我与舍妹离家办事,要去沧州有些私事,不知沧州府是否就在前方?”
杨琦心想此人彬彬有礼,没有因为自己打扮平常而有一丝的轻蔑之意,对他的评价也就更高了些。杨琦点点头,道“前方便是沧州府,小生本是沧州人士,今日一早出来锻炼身体。”
杨琦话音未落,那两人已牵着马走到杨琦面前。杨琦定睛望去,却见左侧一男子身材面如冠玉,明明气质高贵,却穿着一身平凡的青布劲装,腰间配着一把镶金宝剑、一个别致的玉坠和绣着红牡丹的香囊,见杨琦的目光往来,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容。
右侧的女子给杨琦的感觉同样震撼惊艳,但见她明眸皓齿修眉端鼻,身材竟也是出奇地高挑,一生同样的青色劲装穿在她窈窕有致的娇躯之上,却是一种别样的味道,再加上腰间同样挂着的佩剑,更显得飒爽英姿,凌厉气势不输男儿。
杨琦很快就收回了目光,向他们点点头,继续向前跑去,刚走了不到两步,就听那女子道“这位公子,多谢指引。适才是我冒昧了,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杨琦其实心中也没什么疙瘩,他见人家主动打招呼道歉,也就回头笑了笑,道“微陋小事不足挂齿,小姐多虑了。”
谁知那女子秀眉一扬,道“公子心胸开阔,我自愧不如。此事虽对公子而言只是小事一桩,但对我而言却是大事,希望公子能接受我的道歉。”
杨琦见她仍旧不罢休,心中疑虑更甚,心想这社会不是什么事都是男子出面的嘛,她旁边的兄长都没说什么,她一个女儿家倒是很健谈,这确实少见,看来这女子在他们家里身份地位绝不低。杨琦毕竟是现代人的性格,没那么迂腐,他回头笑道“既然这么小姐要道歉,那小生就接受了,希望小姐莫要将这小事挂在心上,一路顺风。”
杨琦顺口说出的“一路顺风”是现代人的口头禅,古人亲友送别只说“珍重”,这也让兄妹二人一阵错愕,没能明白杨琦的意思。
果然,杨琦无意间的语出惊人得到了左侧男子的主意,他竟抬手作揖道“在下太原李世民,不知阁下姓名?家住何处?在下在沧州办完私事后一定登门造访。”
这下轮到杨琦震惊了,他早上才想着要见上一见的李世民竟给他这么容易就见着了,还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杨琦心中想,这历史书果然还是有些真实性的,这李世民确实与众不同,绝非泛泛。杨琦想着一定要跟以后的大佬打好关系,便也不再推脱,还了个礼道“李兄有礼了,在下姓杨名琦,原籍长安杜陵人,五年前随先父旅居沧州。”
李世民微微一愣,没说什么,倒是一旁的女子闲不住了,开口道“你是杨逸尘的儿子?”
杨琦倒是一愣,这李家莫非跟我家也是亲戚,那就发达了。杨琦淡淡一笑,道“正是。只是先父已过世三年,不知这位小姐如何知晓的?”
那女子点点头道“二哥,当年爹爹感慨朝中又失一柱石,原来杨学士真的过世了。”杨逸尘曾任翰林学士,所以她已官职相称。
李世民点点头道“在下当年在长安曾有幸得见杨公,确实是泠泠正气一身傲骨,是个刚正不阿的直臣。杨兄,待我跟舍妹办完事,定要去杨公墓前祭拜一下。”
杨琦见他们如此有心,自然拱手称谢。那女子似乎还有疑问,望了望她身边的二哥,旋即又道“杨公子,冒昧问一句,你刚才真的只是在锻炼身体?没有遇上什么麻烦吧?你放心好了,我二哥这人最爱打抱不平,我们帮你。”
杨毅被她搞得有些啼笑皆非,不禁笑问道“这确实是本人晨间锻炼身体的方法,是年幼时一游方道人所传的强身术,多谢姑娘关心了。本人家住城郊林家村,到时一问便知。若无事,两位可自去办理要紧事。”杨琦话语中不卑不亢,让李世民眼中异彩连连。
这女子像是并不想就这么放过他,继续道“一日之计在于晨。别的读书人都会在早晨抓紧时间温习功课,你怎么就用在这跑步上面了?”
杨琦先是一愣,心中想到,这女子美则美矣,可好胜心太强,好奇心又太重,凡事都喜欢刨根问底,不过还真有些女强人的味道。杨琦笑着答道“夫子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这每日晨间小跑是在锻炼身体,是修身最重要的一部分。试问一个人如果身体不好,整日里缠绵病榻,如何齐家?如何治国?又如何平天下?”
杨琦连续三个问句,让那女子一时哑口无言,李世民更是听得连连叫好,忍不住赞道“杨公子管中窥豹,以一点引全局,远见卓识异于常人,心存高远志向远大,远非一般穷酸书生可比。真是虎父无犬子,杨公有子如此,可含笑九泉矣。”
杨琦倒也没有一味谦虚推诿,他只是含笑点头,看了一旁仍旧有些呆滞的女子道“秀宁小姐,快随李兄办事去吧!我再去跑两圈。”
那女子自然是李家的千金小姐、后世的平阳公主李秀宁了,此时她凤目一蹬,竟娇呼道“杨琦,你既已知我的身份姓名,为何先前还装作不识?”
杨琦洒然一笑,道“唐公膝下四子一女,皆是人中龙凤,李家三小姐的大名,本人虽然远走沧州,但也是有所耳闻的。”
李秀宁毕竟还只是个及笄的少女,虽跟着李世民外出历练,见过不少世面,但少女天性仍在,她见这俊雅男子张口直面自己连声称赞,那白玉无瑕的秀颊竟飘上了几丝红晕,低下头去,咬着牙,一付含羞少女的娇态,看得杨琦这么沉稳的性子也心生旖旎。
李世民见气氛有些不对,赶忙笑着道“三妹,莫要胡搅蛮缠,等办完事我们一起去杨兄家中讨杯水酒喝便是。”
杨琦也笑着道“秀宁小姐一路保重,等你跟李兄办完事后,小生在家中焚香沐浴,随家母一起恭候贵客大驾。”
李秀宁原本是个大气磊落的女子,只是年岁毕竟不大又云英未嫁,自然不好在和初次见面的陌生男子多多接触,她点点头,一转身就上了马,一拉缰绳,白马一声嘶鸣,疾驰而去。
李世民看着妹妹,无奈地笑了笑,朝着杨琦说道“杨兄,舍妹不知礼数,还请见谅。待我事情完结后,定去你家中共谋一醉。”说完,也翻身上马,向着沧州府驰去。
杨琦静静地看着两人的背影远去,直到消失在视野之内,这才无奈地摇摇头,道“这可不是我有意攀龙附凤的。”话语间,竟带着些微的自嘲之意。
回到家中,杨琦一字一句地将今晨林中的轶事都说给了母亲卢氏,卢氏见这向来木讷内向的儿子竟会主动与人结友,竟欣慰地珠泪连连,杨琦在一旁劝了好久才止住。
回到房中,杨琦仍在细细想着今晨发生的匪夷所思的事情,他竟然在回到古代的第五天见到了未来的皇帝和公主,惊异之下,只觉得难道这一切冥冥之中都是老天爷在安排的么?他有些困惑,想起李世民的风采,又忍不住称赞,难怪他能成一代明君,这种容人雅量和旷世气度确实远非而今刚愎自用的炀帝可比。
想到李秀宁,杨琦的第一反应就是前世所看的黄易大大的《大唐双龙传》。“老子可不是什么仲少帅,我不过是个普通书生。”杨毅自言自语了一番,无奈地笑了笑。确实,他初见李秀宁时并没有像寇仲那么痴迷,他很随意,至少至今为止,他对这个骄傲得像一只白天鹅的天之骄女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好感,当然,美女嘛,是男人都喜欢,但杨琦心中有个度,他知道那只是纯粹的审美享受而已。
(ps第三章,本人就安排了两位大人物出场,亲们,你们还不顶么?至于杨琦和李世民到底如何搭上交情,他和李秀宁又是如何陷入爱河的,嘿嘿,容小弟先卖个关子,敬请继续关注本文。)
晚上还有一更,求支持!求推荐!
卷一初至隋唐第五章厨娘袁清雪
翌日,杨琦从梦中醒来,习惯性地伸手向枕边探了探,发现玉盒安好无恙地待着,这才放心地下床洗漱。
“少爷,夫人,可以吃早膳了。”在一声娇柔温顺的女声中,杨琦迎来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第六天。
杨家此时已无闲人,卢氏也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富家千金,虽出身范阳卢氏,家中却也只是旁支,所以并不富裕,在家也和丫鬟母亲一起做些女红帮衬家计。现在杨家很多琐事都是杨夫人亲力亲为的,只雇了一个厨娘做饭,就是刚才喊杨琦和卢氏吃饭的那位,年纪并不大,跟杨琦差不多岁数,也就二十上下。
她本姓袁,闺名倒也雅致,叫清雪,祖上是书香世家汝南袁氏,三国时雄霸一方的诸侯袁绍袁术都是她的先辈。当年两人先后被曹击败,家中绝大多数成年男子死于战祸,袁家从此一落千丈,而袁家历代子孙也都自暴自弃,非但彻底没有了诗书传家的大族底蕴,连祖宅祖产都已被那些纨绔子弟挥霍一空了,原本东汉时赫赫有名的“四世三公”,现在不过是一普通百姓,家中靠开一间茶铺勉强维持,更唯利是图,一付市井小民姿态,早已没有了先祖袁安袁汤的大儒风度。
姜家在沧州府中开着一间生意火爆的大酒楼,家底非常殷实,只是家中独子自幼便缠绵病榻,倒让姜老爷很是苦恼。三年前的冬天,那短命的姜少爷终于还是熬不住了,姜老爷和姜夫人急得团团转之际,听了媒婆王姑之计,用重金把自小因美貌过人而名传沧州的袁家小姐清雪娶回来冲喜。
这姜老爷早年也是秀才出身,只因屡试不第,这才弃文从商,开了这家福来客栈。他一心想娶个大家闺秀给他儿子冲冲喜,偏偏真的有钱人家怎么肯把自家女儿往火坑里推呢?在几次求亲被拒之后,他才想起了贪财好利的袁夫人。他知道袁家祖上曾是顶级豪门望族,只因数代人的挥霍才终于落得这幅田地,所以算上去,这袁家虽然没落了,但也算是名门闺秀。袁家人丁并不旺,到了清雪父亲这一代,只有她父亲一个儿子,清雪的母亲在生下她后早早过世,所以他父亲就娶了个续弦,也就是现在那个贪财成性的赵氏。十年前,赵氏终于生下了一个儿子,这袁老爷却因为欣喜成狂,在儿子的满月酒上喝酒醉死了,还真是悲喜交加。
赵氏接管了袁家仅剩的产业,一间不大不小的茶铺,而先后失去亲身父母的袁清雪自然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她把才八岁的袁清雪指派到茶铺看店,家中的杂务也都是年幼的清雪包办。袁清雪就这么熬过了几年,等到长大待嫁了,这后妈却恬不知耻地把她明码标价,许给了痨病在床的姜家公子。天理运数,刚过门没几天,那短命无福的丈夫就过世了。姜家人嫌她是克夫命,就把她赶回了娘家。
赵氏自然是百般刁难刻意侮辱,家中又是剩下十岁不到并不懂是的幼弟。袁清雪无法忍受着黑心后母每日里泼妇骂街般的胡搅蛮缠,竟想着去沧州郊外的一家尼姑庵出家,青灯黄卷了此残生。
那时,杨琦的父亲杨逸尘刚刚过世,家中先前辞退了太多的仆人,所以就算有林安和其他热心街坊邻居帮忙,还是有些忙不过来。后来,一个热心的邻居替卢氏介绍了这个心灵手巧的新寡文君,袁清雪这才来到杨家,名义上是管家,其实家中琐事里里外外也就她一个人,闲下来的时候,也会跟着卢氏学着做些女红改善生活。
杨琦醒来的头两天,袁清雪刚巧回去给过世的父母上坟,所以并未见着,卢氏也忘了提起,所以第一次见到这个清丽地有些过分的俏寡妇厨娘时,杨琦还是跟往日一样的迷茫。
卢氏是有心让儿子把她收回房中的,家中总是呀有个贤内助管着,她自己年岁越来越大,精力早已不足,所以想找个能理家的帮衬帮衬。当然,做正室是不可能的,毕竟在这么说杨家也是官宦世家,杨琦又有秀才的功名在身,一旦高中成了举人,那就是老爷了。
当年隋文帝一统天下时,皇后独孤氏曾颁懿旨,凡女子改嫁者,不论是何缘故,皆不可为正室;男子娶亲前不可纳妾,纳妾须得妻子同意方可。独孤皇后被誉为“中国第一妒妇”,隋文帝在她死前,以皇帝九五之尊的身份,也不过只有她一个女人,可想而知,这女人是个多么强势的女权主义者,所以她痛恨全天下所有改嫁变节的女子和纳妾变心的男子。
杨琦倒是无所谓,卢氏的想法只是在她脑子里,并未曾说出口,所以跟这个俏厨娘见面时,两人都很客气,倒也没什么尴尬。虽然年龄相若,但身份地位相差很远,袁清雪即便幼时也曾受过一些文字启蒙教育,但也没想过要高攀杨琦。现在的生活她过得很平和,并没有什么烦心事,每日里劳些轻便的家务,对她而言已经是恩赐了。
杨琦前世是特工,所以很自然是个工作狂,他闲不下来,就算是完成了一个大任务,放假的那段时间,他总是旅途上,他喜欢道全球各地旅游,拿着相机各种拍。来到隋朝之后,他都觉得自己本分了很多,每天清晨出去跑个步都被人当成了是异类,他怕自己又有一些震古烁今的行为,就逼着自己闲下来,不再到处乱跑。他开始在书房里恶补一些诗经律文,看得累了,也偶尔翻翻棋谱调调琴弦。应该当年在大学学考古学的时候,大学讲师对古代的很多娱乐活动都有过很详细的解释,所以杨琦上手很快,没事练琴练箫,兴致来了还会硬拉着俏厨娘袁清雪下上几盘棋。袁清雪天资聪颖,只是家道中落,才没有接受系统的琴棋书画方面的教育,两人都是新手,可谓半斤八两,倒也相处融洽,看得一旁刺绣的卢氏总是眉开眼笑。
因为是在家中深居浅出,杨琦无意间跟俏厨娘袁清雪日益亲厚倒也没有说三道四,因为外人根本就无从得知。杨琦倒也会享受,在家里待了两天,杨氏和李义母子的马车终于从长安到了沧州。
“夫人,少爷,有贵客到了,清雪先去准备下午膳。”那天上午辰时,杨琦正在房中细细品读庄子的《逍遥游》,袁清雪从菜市场回来就高兴地在院落里喊了两声。杨琦觉得奇怪,莫非是李世民和李秀宁这么快就把事情办好了?杨琦赶紧整理了一下装束,才匆匆走出了书房。
等到了大门口,却见是一辆朱红车帘的油壁马车停在了门口,驾着车的中年汉子走下来,宠溺地将一旁赶来的林夏小妮子搂进怀中,听着小妮子一口一口甜腻的“爹爹”,杨琦便知这人便是自己父亲身前的贴身心腹书童林安。
“夫人,少爷,你们看我把谁带来了?”林安搂着女人开心地笑着,指了指车子。
话音才落,朱红色的印花车帘便被揭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俊朗的青年男子,倒也是一身书生打扮,然后,那男子很亲昵地把车中的另一人也扶下了马车,杨琦看得真切,却是个40上下的美貌妇人。
那妇人倒也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杨琦和卢氏母子,慢慢地眼泪下来了。杨琦心里一个咯噔,知道这肯定是自己远方的至亲,只是不知道是姑妈还是姨妈罢了。
“嫂子,这些年苦了你跟琦儿了。”那女子说着,一把抱住了此时也已泪眼潸然的卢氏,两人相拥痛哭了一场。
杨琦这是明白过来,既然喊的是“嫂嫂”而不是“姐妹”,那就是姑妈了,难怪林安一个大男人也会在一旁抹眼泪。他自幼出生在杨家,这姑妈肯定就是当年的杨家大小姐了,自然很熟悉。
“好了,好了,小莲,不哭了,你兄长若是在世,定不会喜欢你这样哭哭啼啼的。”还是卢氏最先回过神来,安慰了一下怀中的小姑子,才回头对着杨琦道“琦儿,过来,拜见你姑妈,这个是你的表哥李义,你也认识一下。”
卢氏这么一说,怀中的杨氏浑身一震,跑过去拉着杨琦一阵猛瞧,然后回头对着卢氏说“琦儿怎么了?嫂嫂你别吓我。”这侄儿是她英年早逝的兄长留下的唯一血脉,杨氏自然万分疼惜。
“姑妈,不好意思,前几天我不小心在雨地里滑了一跤,磕伤了脑袋,其他到没什么事,就是以前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杨琦见情势不对,未免生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立刻亲口解释。
杨氏紧张地伸手到杨琦后脑勺去摸了摸,才道“没什么明显的隆起啊?这样,我们去长安,太医院的医正邢太医是你姑父多年的好友,让他给你瞧瞧。”
杨琦心里又是一个咯噔,这沧州还没熟悉呢,又要跑长安这个是非之地去,诶,穿越后还是个苦命人啊!他也不好拒绝什么。只转头看了看卢氏,希望卢氏可以拒绝。
可卢氏知道这小姑子比自己都疼这儿子,哪里忍心拒绝?她轻轻点了点头,道“小莲,你别急,琦儿现在已经慢慢恢复了,他功课什么的都没有落下,就是有些人事儿脑子不太清楚。去给邢太医瞧瞧也好,这样你我都放心些。今和义儿就在这儿住下,等明日一大早再动身不迟。”
杨琦没办法,只得妥协,但一想到过段日子李世民和李秀宁回到家中拜访,举得有些失了礼数,没法子,只能写了封信,详细解释了一下缘由,并说明择日亲自往太原登门谢罪,然后把书信托给了隔壁的街坊,让她转交给要来的李世民。
(ps明日杨琦会到隋朝的首都长安,帝国的风云才刚刚揭开序幕。明日依旧三更,请大家继续支持吧~)
卷一初至隋唐第六章美丽的误会
众人结束了一阵寒暄之后,卢氏挽着杨氏的臂弯,走进了杨家大宅,杨琦和李义跟着后面,还没来得及说上话。
刚到了客厅,就听袁清雪从右侧的厨房间传来一阵尖叫声,众人大惊之后,赶忙一齐跑过去看。只见这俏脸的厨娘手里拿着一把菜刀,不知所措地站在厨房的窗口,一只大公鸡“咯咯咯”鸣叫着,扑打着早已退化的翅膀,一心想要飞出窗去。
众人看得有些啼笑皆非,杨琦也跟着无奈地笑笑,心中叹道这妮子连杀只鸡都杀不了,倒也难为她一个妙龄的姑娘家了。紧接着,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杨琦用他那与单薄身体毫不相称的矫捷动作一跃而起,快步过去,一把抓住还在窗口闹腾的大公鸡,揽了揽长袖,一手从已经目瞪口呆的袁清雪手中拿过菜刀,按头提颈挥刀抹脖,很快这原本嚣张的大公鸡就歇气不动了。
他一个文弱书生,做起杀鸡宰羊这些粗活来,居然不慌不忙有模有样,难怪众人要惊讶了,连卢氏都不知道她这个以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书生儿子何时学会了这些手段,杨氏的心中更是起伏不定,刚才她很细心地注意到了杨琦的眼神,杨琦对着公鸡颈脖子里汪汪流出的鲜血竟没有一丝厌恶和抵制,神态也很放松,仿佛做了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她的目光很快又转到了此时一脸迷茫的嫂嫂脸上,心中的疑云和震惊也就更大了。
李义也被杨琦的一鸣惊人镇住了,在他看来,这些事情都是仆妇下人去做的,他这个表弟竟然如此熟练,确实让他不得不震惊。
杨琦把众人的反应都收进眼底,早已习惯了的他只是淡淡一笑,道“并不是所有的书生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班超投笔从戎,成就千古美谈,我又如何不可?”
话音刚落,只听李义急着道“表弟,你想去从军么?今年的秋试你不参加了?”此时,卢氏和杨氏也紧张地看着他。
杨琦无奈地摇摇头,道“我只是因为那次被人碰倒后觉得自己体质实在太弱,这段时间在通过一切方法增强体质而已,这杀鸡宰羊的粗活,是日常生活里再寻常不过的时候。堂堂七尺男儿,若这点胆量都没有,岂不是让旁人笑话么?世事莫测,万事总要有个准备的。”
李义听得直点头,道“去年我也曾有意去军中历练,我虽娇生惯养,但也从小有些弓马的基础,偏偏父亲大人勃然大怒,坚持让我温习功课以备秋试。”
杨琦笑了笑,径直走进厨房,打开锅盖,将刚刚死去的公鸡用刀
破开胸膛,洗尽、拔毛,动作连贯,连杨氏随身带着的一个老仆也是自愧不如,身边不知所措的厨娘袁清雪更是满脸通红,看着匆匆忙碌着的公子,不知道该不该上去帮忙。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