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1/2)

「那我回去了。」章允说道,然后依恋地将小提琴放进盒子里面,提在手上便朝外面走去。

「我送你回去。」白马王子立刻说道。

我没有和白马王子说话,我也不想和他说话,而是直接朝他的保时捷911望去。

车子里面坐着占筱蔓。他的保时捷就两个座位,难不成让占筱蔓下来走路,他送章允回去不成?

然后,我直接走到我车子旁边,打开了车门。

章允看了占筱蔓一眼,招呼道「你不要下来了,会被人认出来的,有时间我去找你玩,再把以前高中的同学请来聚聚。」

占筱蔓和章允很熟了,所以之前不下车,只是戏谑地望着章允和她哥哥两人,也不算失礼。此时见到章允要走了,便要下车让出座位,好让她哥哥白马王子送章允回学校。但是见到章允已经朝我的车子走去了,便也作罢。她见到我的车子后,先是微微一阵惊讶,然后嘴角微微一撇。

很显然,这部两百来万的跑车,还没放在他们这种人家眼里。

「对了,过段时间,我们办一个聚会吧,把以前的老同学都邀请过来。」占筱蔓瑷着想到了什么朝章允道「刚好三班的卫筠从美国读完哈佛回来了,我们办个聚会,刚好给他接风。」

「哦?」章允一直娇憨清纯的脸蛋,忽然变得微微有些戏谑和狡猾地望着占筱蔓,缓缓拖着声音道「卫筠终于舍得回来了吗?」然后,用暧昧的眼神望着占筱蔓,占筱蔓很难得地脸红了,然后瞪了章允一眼道「你瞎说什么,操心你自己吧。我可随时都想着换称呼了啊,嫂子!」

怪声叫完了章允后,占筱蔓挑衅地望了我一眼,撇了撇小嘴。而章允脸蛋一红,瞪了占筱蔓一眼,钻进我的车内。

顿时,我的心里更加不舒服了。不单单是占筱蔓的这声嫂子,还因为占筱蔓话里透露出来的一个讯息。

卫筠要从美国回来了!

卫筠是我的同班同学,正经八百的同班同学。但是,我从高中就很讨厌他,很敌视他。没有其他原因为就因为他聪明,他读书成绩超级超级好,他用功,老师非常喜欢他,女生也非常喜欢他。

优等生和劣等生之间本来在心理上就会有一场战争,一直都是互相看不惯的。而且,他当时爱慕的对象和我们都不一样,他爱慕占筱蔓。

这点,我很奇怪,他爱慕的竟然不是章允。那个时候,几乎全校的男生,都在暗恋章允,偏偏他爱慕的是占筱蔓。而且,是一进学校,第一眼看到占筱蔓的时候,就立刻爱上了。

他是高二的时候才转到我们学校来的,从很远的外地转学过来,而占筱蔓高一就在我们学校就读了。而他几乎是在见到占筱蔓的第一眼,回到寝室后,就立刻宣布了自己爱上占筱蔓的这件事情。

当时所有人都非常震惊,因为占筱蔓的家庭背景非常可怕,而当时的卫筠瘦瘦弱弱的,穿的衣服也比较旧,很显然家庭条件不好,竟然敢去喜欢占筱蔓。

本来我们都以为卫筠马上要大势进攻,疯狂追求占筱蔓的时候,他却没有再做任何的表示。在寝室宣布过他的一见钟情后,就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个话题。

我还清楚记得他当时宣布的内容,好像是他第一眼见到占筱蔓,不知道她的名子,不知道她的年龄,不知道她的性格,不知道她的成绩,不知道她的家庭背景,但是他全然不管,就爱上了她。而且,他宣布从那一天开始,他会开始最努力的奋斗,去取得最优异的成绩。他要上最好的学校,读最好的专业,做最优秀的人才。然后,等到他觉得自己最优秀,已经配得起占筱蔓的时候,才会正式追求占筱蔓,然后与她结婚,呵护她一辈子。

说句实在话,尽管我当时很讨厌他,但是也被他的誓言惊呆了,甚至可说是被鼓动和震撼了。也暗暗告诫自己,要好好学习,上个好学校,找个好工作,这样才有资格喜欢章允,才有资格嬴得她的芳心。尽管,我只坚持了不到两个星期。但是对于我这种几乎无药可救的人,竟然可以坚持两个星期,可见当时卫筠誓言的鼓动性有多大。

卫筠是这么发誓的,他也是这么做的。

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成为学校里最勤奋的人,不但是学习方面,还有各项兴趣活动上,包括体育篮球上。他当时个子不高,高二的时候才一六二公分。他觉得这个身高不可能配得上高挑的占筱蔓,于是他天天打篮球,天天弹跳,甚至学乔丹,天天把腿绑着倒吊。

见鬼的是,一年以后,他竟然长到了一七二公分,高三毕业的时候,他长到了一七七公分。

就好像拉长的一般,也不知道真的是倒吊拉长的,还是他本来就要长高。

而且这小子,就算天天打篮球,也一副瘦瘦弱弱的样子。皮肤白白的,脸蛋秀气得很,如同女生一样,还戴着眼镜。本来这种面孔是十足的娘娘腔,可是偏偏他又有两道非常霸道漂亮的剑眉,使得他柔弱中透着阳刚。瘦瘦瘦弱弱的身躯,脱掉衣服后,一身都是好看的肌肉,穿上衣服之后,又是让女生着迷心疼的不得了的秀弱美男子。所以,尽管他穷,但是当时迷他的女生真的多的不得了。明明大家都知道,他喜欢的是占筱蔓,但还是如同飞蛾扑火地迎上去。甚至有一个女生为他吞了安眠药自杀。所以,他绝对是我高中时代最最痛恨的人之一,厌恶痛恨妒忌,都不足以表达我复杂的心理。

在我的幻想中,竟然出现这么一个画面,那就是等到有一天卫筠向占筱蔓表白的时候,占筱蔓一个耳光搧过去,然后将花直接扔在他的脸上。

每次幻想完之后,我都会如同自己打了他耳光一样,爽得不得了。而且,我一直都恶意揣测他对占筱蔓的感情,什么一见钟情,骗鬼啊!

伪君子,十足的伪君子!

他绝对是我最最讨厌的男生,不过现在要加上一个,就是眼前这个阳光稳重潇洒骄傲的白马王子。

我顿时牙齿都嚼得嘎嘎作响。

而卫筠竟然要回来了,你回来就回来吧,你要是落魄回来,我绝对给你接风洗尘,给你好吃好喝的。偏偏还风光八面地衣锦还乡,回来炫耀的吗?炫耀你的两个国外名校硕士学位吗?什么狗屁名校,说不定跟《围城》里面的方鸿渐一样,都是从克莱登大学毕业的,学历证书都是花两千块钱办的,和我的假身份证一个价格。

第三章 小土狗

当然,我也知道这仅仅只是我的污蔑,我的理智这样告诉我,理想和现实毕竟是两回事。

他高考是以理科状元的身份被香港科技大学,以四十八万奖学金网罗,然后又被哈佛大学用全额奖学金邀去就读硕士学业。

这些我都知道,总有那么几个讨厌的人在耳边提到他,想不知道都困难,毕竟卫筠是我们整个高中时代的风云人物。

我本来以为他会读完博士再回来的,那个时候,占筱蔓说不定早就嫁人了(那个时候还没得到恶魔显示器,对占筱蔓有性欲没信心),等到卫筠回国,占筱蔓的儿子都会打手枪了。

这种情况是最爽的。但是很显然,卫筠智商不比我低,他也想到了这种情况,所以读完硕士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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